“逃脱罪责,解决敌人,生存下来。”
“也就是说,把刘志远一家人的死甩到别人身上。”
王锦从口袋里掏出几个密封袋,迎着阳光看了看。
东西很齐全,毛发指甲都有。
它们来自昨天在隔壁城市的那次交易,主人是胜子,壮汉,以及其他喽啰。
都是林百万的人。
“这些东西以前都是混混销毁的,昨天她不在,我就都带了回来。”
啪嗒。
王锦把头发拢起扎好,拽了拽胶皮手套,“能帮林百万善后,就能给他找事。”
“箱子还在混混那里,得去找她一趟…对了,回家拿上手弩。”
——
“老妈睡了吗?”王锦站在门口,小声问着。
“嗯,熬了一夜。要不要告诉她你回来了?”
“等我走了再说吧。”王锦揉了揉妹妹的头发,“给,这是你们的早饭…陈警官,你也有份。”
“谢谢。”陈雪有些意外,还是点了点头。
“今天下午,我将作为证人被传讯。”王锦看着陈雪,“这份功劳会被算在你的头上。”
“还有…谢谢你能保护我的家人。”
“听你这么说我心情还挺复杂的。”陈雪叹了口气。
她似乎看出了点什么,又很聪明地什么都没说。
杀人的是谁,被抓的是谁,最后判刑的又是谁,这些事跟她关系不大,她并没有郑义那种扭曲的念头。
陈雪是另一个极端,她选择相信法律,相信判决,自己怎么想并不重要。
“那么,我先走了。”王锦摆了摆手。
——
“就是这吗?”
面前是锈迹斑斑的铜绿色防盗门,王锦伸手敲了两下。
脚步声响起,门缝中冒出半只眼睛,紧接着大门打开,女孩有些拘谨地后退两步。
“我家有点乱。”她这样说着。
王锦愣了愣,同样后退两步,不可思议地看着她。
女孩挠了挠脸,有些不自然地偏过头去,脸上升起几分绯红。
“等会儿。”王锦又后退两步,看着面前的混混。
她没有睡衣这种东西,在家里穿的是破旧缩水的短袖,雪白却隐约能看到肌肉痕迹的小腹若隐若现。
下身是很普通的短裤,显然也是地摊上买的均码产品。
这样的短裤并不能包裹住她经过锻炼变得饱满的身材,更别提那糟糕的,几乎半透明的布料。
混混身材很好,没有半点赘肉,挑不出任何毛病的那种好,让人完全移不开目光。
王锦的目光被她的另一个部位吸引了。
那头渡鸦羽毛般濡黑的长发一直垂到腰间,仿佛有生命般呼吸着。
这样的她不再有半点吊儿郎当的样子,反而让人不由自主地想到温暖的午后,晒过太阳的被子气味,缓慢旋转的电风扇,冰镇过的柑橘汽水。
恬静,令人舒服。
单是看一眼,就会想到她笑起来的好看模样,心情也跟着愉悦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