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出国前,便让孙律师把他醒来时身处的那栋别墅给封了起来。
萧霄本意是不想再住在‘别人’的家中,也不想破坏萧霄原身,还有其父母所留下的那些东西。
但是在孙律师他们的眼中,却变成了萧霄悲伤过度,不忍再看父母所留下的这些东西,所以才想要把那里封起来的。
因此在这美丽的误会下,孙律师很痛快的便答应了萧霄的这个要求,把那栋别墅给封了起来。
既然那栋别墅已不能再住了,那只有再选一个住处,所以选来选去,萧霄最终选了一处‘萧霄’父母留给他的那些不动产中,一栋与普通居民区混建在一起的半跃层。
因为是与普通居民楼混建在一起的,这些半跃中住得虽都是些‘有钱人’,但却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有钱人,因此这处小区要比那些所谓的贵族小区多了几分人气,又因为这里离商业区很近,萧霄买什么东西也很方便。
随手把背包往地上一扔,萧霄用力靠在沙发上的同时,长长呼出一口气来。
虽游玩时感觉不到累,但这一回来疲乏感却瞬间倾袭他全身,让他不由的感觉到一丝疲倦。
休息了许久,终恢复了一丝的力气,萧霄边脱边向浴室走去。
“铃~~~~”
“铃~~~~~”
“铃~~~~~~”
“是,是,我来了,所以不要再响了!”
匆忙间只拿了一条浴巾围在腰间,身上与头上还滴着水的萧霄,就这样走出浴室,向扔到沙发上的外衣走去。
由外衣兜内拿出手机接通电话,萧霄顺便用另一只手整理了一下,围在腰间快要掉下来的那条浴巾。
“喂,我是萧霄。啊,孙叔叔?有什么事情吗?……,嗯?明天吗?可以。………,这次啊,这次我准备多留几天再离开。………,嗯,好,我知道了,那明天见。”
接完这通电话后,随意的把手机往沙发上一扔,萧霄重新走回浴室内。
美美的睡了一觉,已不再为梦中死亡场景困扰的萧霄,精神头都比刚成为萧霄时好了许多。
睁开眼睛,懒洋洋的伸了一个懒腰,萧霄跳下床后,来到窗边拉开了那厚重窗帘,而后伴随着窗帘被拉开,阳光由窗外倾泻而入,刚刚还显得很是晕暗的房间,瞬间阳光一片。
迎着阳光微微的眯了眯眼睛,萧霄心情甚好的做了一个深呼吸后,转身向卫生间走去。
嘛,新的一天又开始了!
今天的天气也很好呢!
只是简单的打理一下,便走出了卫生间,萧霄看了一眼时间后,打开衣橱为自己挑选起衣服来。
上辈子从记事起,萧霄便开始拉小提琴,因其在音乐上的才华,他从小便有音乐神童的美称。
后因接触到流行音乐与摇滚音乐的关系,他仿佛进入到更加广阔的音乐世界般,不由的沉迷其中,并大胆的在古典乐中,加入摇滚与蓝调等风格,让古典乐更适合年青人的口味,从而他也成为了唯一个,可以同时进入古典音乐排行榜与流行音乐排行榜的超级小提琴手。
后又因长相俊美的关系,他的乐迷基数十分的庞大,甚至直逼那些成名许久的音乐巨星。
不过这一切的一切,都因他的死亡而画上句点。
广大乐迷为他的死亡而哀恸,萧霄本身却隐隐有种松口气的感觉,这不但是因为他终于可以与那三个人划清界限,还因为明星的生活已让他感觉疲倦。
是的,相对于明星那种风光无限的生活,萧霄更喜欢这种自由自在的生活。
找了许久,也没有找到符合自己品位的衣服,萧霄微微叹出一口气来,这人怎么这么喜欢运动服,还有牛仔服,虽然西装也有几件,但是太正式了,看样子他有必要为自己添加几件衣服了。
扫了一圈终认命的拿出一件t恤和一条牛仔裤,萧霄再次长叹了一声,等处理完手中的那些股份以后,他这就去买衣服吧!
孙律师不愧是‘萧霄’父母生前最信任的律师,这不在他的帮助下,萧霄不必做任何事情,只需最后在件上签下字就可以了。
白t恤,牛仔裤,一脸的青春年少,当然萧霄之所以一脸青春年少,完全是因为其实他也只不过是十九岁而已,一下子由二十七岁变为十九岁,他这算不算是赚了?
扫了一眼玻璃中倒映着的即熟悉又陌生,且与元雨恩英俊程度不相上下的脸颊,萧霄默默的在心中感叹道,他果然赚到了啊!
跟在孙律师身后向会议室走去,直至走到门口时,萧霄方想起,貌似他还不知道是谁买走了,他手中的那些股份呢!
要知道他手中持有了这几家公司近百分之五十的股份,也就是说,谁买走他手中的那些股份,就变相等于拥有了这几家公司。
“孙叔叔是谁买走了我手中的那些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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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还以为这孩子不在乎手中的股份会卖给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