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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 章

话音刚落,某人肚子就咕噜噜叫了一声。 云笙愣了愣,随即哈哈大笑起来,牧屿岑瞬间涨红了脸颊,恼羞成怒道:“谁让你笑的,不准笑!” “哈哈哈哈,我不,不笑,哈哈哈……” 连馄饨摊的摊主都忍俊不禁:“小少爷,你放心,我家的馄饨用料新鲜又干净,碗筷和桌子也是随时洗刷,不脏的。” 显然是听到了方才嫌弃的话语。 牧屿岑只觉得这辈子没有这般丢脸过。 当然,他的“这辈子”也不过才短短的六个年头,前六年,他在北疆长大,所触所感都是黄沙,日复一日的练武,以及时不时进犯的外族。 如今独自一人到京城,环境虽好了,陌生与恶意却前仆后继,让他整个人都像刺猬般竖着利刺。 馄饨摊的摊主倒未生气。 在皇城脚下,百姓自有一套生存方式,摊主见眼前的男孩皮肤细嫩,气质卓越,身上穿的还是国子监幼学的衣袍,不用想也知非富即贵,这样的孩子,平日吃的都是山珍海味,哪里会瞧得上路边摊子。 不过,摊主仍要为自己的手艺正名,笑呵呵道:“这人啊,大鱼大肉吃腻了,偶尔也可以来点儿清汤小菜,别的不说,我敢打包票,咱家做的的馄饨是这片最好吃的馄饨,皮薄馅多,小菜放的多,馄饨汤更是可以随便喝。” 而且东西从不过夜,若剩下,便在收摊时分给街边的乞丐,因此,不少家贫的人都会过来领一碗免费的汤。 见牧屿岑还在犹豫,云笙干脆拉着他到桌旁坐下,招手:“伯伯,再来一碗鲜肉馄饨!” “多加虾皮紫英和芫荽?” 云笙嘿嘿笑,没有反驳。 牧屿岑却皱了皱眉:“不要芫荽。” 云笙看向他:“芫荽很好吃的。” “难吃。” 云笙撅起嘴巴,哼了一声:“反正不能浪费粮食,你不吃的话可以夹给我。” 于是等到摊主将做好的馄饨端过来,牧屿岑毫不客气将碗中所有的芫荽全夹给了云笙。 他以为会看到对方生气的样子,结果小家伙不仅没有生气,反而在夹芫荽时趁机夹走他的馄饨,吃得齿颊留香。 牧屿岑:“……” 成功把自己给气到了。 许是如此,原本还在踌躇的牧屿岑,终于不再犹豫,视死如归咬下勺中的馄饨。 “怎么样,是不是很好吃?” 云笙笑嘻嘻地问。 牧屿岑不回答,只是小嘴开始慢慢咀嚼,即便是吃路边的馄饨摊,他也和其他人不同,身上自有一股显贵的气质。 新鲜的猪肉,和葱花一起剁碎,遇水融为一体,再加入晒干的虾皮和口感弹性的紫英,鲜到舌头跳舞。 还有那馄饨皮,也不知道怎么擀的,薄如蝉翼,迎着光线,几乎能看到里面的馅料。 不知不觉中,一碗馄饨就吃进去了大半。 直把一旁的霍刀看得眼珠都要掉出来。 要知道,自家世子平日里口味挑剔,对吃食的要求极高,更不用说这种路边的摊子,为此来京时,王爷还特意让府上的厨子跟着过来。 如今看着表面抿着嘴唇,实则和小孩抢馄饨抢得开心的世子,霍刀嘴唇嗫嚅,到底没有多此一言,别说,这家馄饨闻着挺香,有空他也过来尝尝。 在林老爷子耐心告罄之前,云笙终于吃完馄饨,摸着圆鼓鼓的肚子,打了个饱嗝。 她向来自来熟,一顿“同桌饭”,自认已经和牧屿岑熟络,不由开口道:“你要和我一起回家吗?” 牧屿岑拿着帕子擦拭小手,似强迫似的,每根手指都擦得干干净净。 听到云笙的邀请,不由眼神古怪地看了她一眼:“不用。” 虽不知云笙的身份,但他认识祭酒的马车,猜测对方大概是祭酒的孙子,而且两人的方向并不同路。 云笙没有多想。 等回到长坪街,恰好看见柳府门口停着一辆马车,她还奇怪,柳弟弟明明在她后面,为何会先一步回来呢? 府上,散值的林诠踏入内室,便见妻子翻阅帖子,眉间还似有愁绪。 他抬手挥推屋内的丫鬟,而后走到王氏身边,从袖中拿出一物:“给。” 王氏抬眸,发现居然是一枚金钗,上镶着宝蓝色玛瑙,形状雕刻成玉兰花的样式,她有些惊讶:“怎么突然买这个?” 林诠神色坦然,一点儿也没提是上次被闺女的话刺激到:“正好看见了,要不试一试?”

当即王氏就接了过来,对着镜子将钗子戴到发髻上。 她今日头发只挽了一个简单的妇人髻,未有多余修饰,戴上金钗后,整个人都变得容光焕发,好似又回到了年轻时。 没有女人会讨厌首饰,王氏自然也不例外,只是林家家风简朴,嫁人之后,她总担心被人说奢靡败家,后来渐渐年纪大了,更是不敢再碰这些首饰,唯恐被人笑话。 此刻看着镜子中的自己,王氏居然有些恍惚,她依偎到丈夫怀中,轻声道:“没想到,夫君还记得妾身喜欢玉兰。” 林诠沉默,手掌轻轻抚摸王氏的头发。 他自然记得两人初识。 立于树下的王氏容貌秀美,风姿绰约,不同于其他羞怯的女子,落落大方地向他索要一朵玉兰花,彼时还是个毛头小子的自己,什么也未说便拢起衣袍下摆,爬到树上替她摘花。 后来两人成亲,成为世间最亲密的夫妻,反而再也没有曾经的那番真情流露。 林诠性子冷清,不善言辞,在此之前,从未思考过这样相处有何不对,若非闺女随口的玩笑话,他怕是永远不知道王氏内心的想法。 老夫老妻难得姿态亲昵,王氏经过一开始的感动后,微微有些脸红,岔开话题:“方才侯夫人送来了的请帖,几日后要在东郊的别院举办一场赏花宴,妾身想着那日恰逢休沐日,想着带长风过去。” 林诠颔首:“是该让他去看看了。” 闻言,王氏松了口气,她就怕丈夫本身有其他打算。 好在夫妻在这方面的态度还是比较一致的,他们不需拿儿女亲事做筏子,重要的还是得孩子互相喜欢,否则林长风也不会拖到二十多岁没有成亲,房内更是没有那些无乱七八糟的人。 只是身为母亲,难免有些着急,所以近几日,王氏便开始注意京城各种的宴席。 “你们要去哪儿,”小跑进来的云笙正好听见这句话:“娘,我也要去!” 王氏吓了一跳,连忙从丈夫怀中坐直身子:“回来了?” “嗯嗯。”云笙好奇打量,“娘,你的脸怎么这么红?” 她目光怀疑地在爹娘身上转圈:“是不是爹爹欺负你啦?” 这下,王氏的脸更红了。 一直到晚间的饭桌上,云笙还充满好奇,被王氏眼疾手快夹了许多饭菜,才堵住了嘴巴。 有时候,小女儿什么都好,就是有点儿好奇心过剩。 想起前几天女夫子表面自谦实则抱怨的引辞,王氏心中便止不住忧虑。 云笙今岁已经五岁,旁人家五岁的小姑娘,不说绣工,已经跟着夫子念点儿,学习女德,抑或读诗养性。 王氏年轻时便是京城女子诗社里的风云人物,在她的设想中,女儿会和她一般,或者比她更出色。 可谁能料到,云笙却是个坐不住的,还把她请到家中的女夫子给气跑了。 国子监是好地方,可再好,也不收女子,总不能让她一直随公爹去国子监玩耍吧。 王氏觉得自己就是个操心命,愁完长子,又开始发愁小女儿,一旁的林诠似乎察觉到她的情绪,主动给妻子夹了一筷子炸黄花:“先吃饭,一切有我。” 今晚的饭菜很是美味。 林家的厨娘仿佛被蛋糕打通了任督二脉,最近频繁开创新的美食,美味到让吃过小馄饨的云笙,也忍不住小小的加餐。 林老爷子坐在主位上,闻着躲不掉的肉香,一身气不顺。 这几天忙着国子监,饮食起居多从简,等空闲下来,不仅没有成功戒口,反而更是嘴馋。 心里仿佛藏着一个钩子,一直钩啊钩,催使着他去尝试。 ‘只吃一点,应该没有什么影响吧’。 ‘吃完这次,以后再也不吃’。 ‘没有人会发现的’。 心里的声音这样说道。 然后一转头,对上云笙目光灼灼的大眼睛,当头一盆凉水,浇灭了蠢蠢欲动的心头火。 有时候,林老爷子自己都怀疑,他虽然喜欢吃肉,但也不是一个重口腹之欲的人,如今反而时不时就想爆食一顿。 而喜欢吃肉这件事情,实际而论也怪不得他。 往上数三代,到林老爷子亲爹时,林家还是地里刨食的庄稼户,全家省吃俭用才供出来一个当官的林老爷子,邱氏嫁进来后,数年只育有一子,好在儿子和孙子争气,接连科举入朝,林家才渐渐脱离原先的身份,跻身士族阶级。 看似风光亮丽,实际和底蕴深厚的豪门世家仍有很大差距

。 林老爷子向来瞧不上那些世家的做派,当然,人家也不一定瞧得上他。余光瞥见长孙一身广袖长袍,面色茭白,气不打一处来:“翰林院那种清贵之地,皇上让你进去是为了研究学问,你看看你,反而跟着学那魏晋放荡之风、敷粉染脂,做什么女流之态!” 林长风面不改色地将广袖敛起:“祖父,孙儿这是长得白。” 正在吃加餐饭的云宝闻言抬起头,殷红的嘴角还沾着一粒米粒。 她认真看了几眼,点头认同:“哥哥和我一样白,祖母爹爹娘亲也白,只有祖父黑黑的。” 林老爷子:“……” 邱氏被逗笑了,叱道:“别管他,这是吃不到肉故意择旁人不自在呢。” 或许是早些年穷苦日子养下的习惯,林老爷子无肉不欢,尤爱那白花花的肥肉,几乎顿顿不离,除此之外,把糕点和冰糖当作零嘴,林府每日的糕点几乎都进了云宝和林老爷子腹中。 可自打有云笙监督,别说糕点,便是稍微油水多一点的青菜,也要被“说三道四”,邱氏觉得,当初让孙女去监督的决定实在太正确了。 所以在听到云笙想去侯府的赏花宴,点头同意下来:“去也好,正好替你哥哥掌掌眼。” 云笙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不理解:“掌什么眼啊?” 邱氏笑呵呵:“囡囡想不想要一个嫂嫂?” 下首,林长风突然被食物呛到,疯狂咳嗽起来。 大人们却不管他,最疼爱他的邱氏连看都没有看一眼,还在逗云笙:“赏花宴上有许多漂亮点姐姐,你去帮哥哥好好看看。” 这也是京城贵夫人们私底下心照不宣的规程,当朝对男女大防虽然没有那么严格,但男女之间仍旧不可以随意相交,像云笙这般可以自由在国子监玩耍,大人们还不阻止的,全赖于她年纪尚小。 对于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男女来说,这种情况就不适当了。 所以女长辈们便借由各种宴来给家中小辈相看,系统表示,这种赏花宴,本质上已经和未来某些时代的相亲局类似,区别只是相亲带上了家长。 届时彼此可以见一见面,观察人品,还能通过赏花宴了解一些对方为人处事,实是两全其美。 “好呀好呀。” 云笙最爱凑热闹,尤其家里人把重担交付给她,让她觉得责任满满,立刻拍着胸膛打包票,“我一定会给哥哥找个好嫂嫂!” 林长风:“……” 饭桌一片其乐融融,只是悄无声息的,又多了一个伤心人。 王氏摸了摸自打小女儿去国子监,便不怎么规整头发,趁机道:“不如明天先不去国子监,娘带你去成衣铺子挑几件衣裳,” “娘,明天不行,我已经和小钱约好要给他送画。” 云笙当然很想买漂亮的衣裳,可她纠结了会儿,还要决定要遵守约定。 “画,什么画?” 云笙捂住嘴嘿嘿笑:“秘密。” 钱家有一间铺,可以把黑猫警长探案记放到那里刊印,然后再对外出售。 而提出这一点的钱景辰没有什么要求,只希望黑猫警长的序由他来写。 对此,云笙自无不可。 小胖子自信地打包票,他们的一定会大火大卖,成为京城最出名的畅销。 所以,她要赶紧把新的故事画完,云笙弯弯眼睛,仿佛已经看到京城人手一本黑猫警长的画面。 系统也很期待,黑猫警长的故事都是它和宿主精挑细选的现实改编,具备教化的意义,看到的人越多,就会有越多的人自发保护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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