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老师,你好,我叫叶蓁。”
叶蓁走到林权面前,规规矩矩的打了个招呼。
林权来演的角色是个街头艺人,和叶蓁的对手戏最多。
这个角色不出彩,相对还很平凡,甚至有几个地方只是白梦骑车而过时的一个背景板,他最多的时候,就是抱着吉他,坐在街头忘情演唱,那是一个为了歌唱忘我的人。他甚至连台词都没几句,也因此林权的戏份不多不少,但是以冯润之导戏的谨慎程度来看,也能待个几天。
林权看着面前面前的女人,她长裙活泼,肤白似雪,脸蛋不是美到让人惊讶的那种,却越看越有味道,那是一种由内而发的气韵。
不过叶蓁看来很安静秀气,和剧本里的白梦性格差距很大,听冯润之说他特别满意叶蓁,叶蓁简直就是他梦寐以求的白梦,所以当真下了苦功夫才让叶蓁拿到白梦这个角色。
林权会过来客串,一部分原因就是冯润之。
冯润之是难得的好导演,最难得的是他愿意给有才华的新人机会,当初他能拿下《迷途》就是因为冯润之看好他,后来他凭借这部电影获得了最佳男主角,最感谢的人就是冯润之。
林权和冯润之其实也算不上朋友,他感谢冯润之的知遇之恩,冯润之看好他的才华,可称知己。
至于第二个原因,他在成为演员之前,最想的就是背把吉他浪迹天涯,这个角色也算圆了他一个梦。
他伸出手与她相握,一触即分。
他身材极为高大,俊朗的脸上笑容张扬,潇洒不羁,又绅士礼貌,男人的荷尔蒙扑面而来:“叶小姐,你好,很高兴见到你。不过不要叫我林老师,显得我太老,叫我哥,林哥、权哥、林权哥都行。”
叶蓁顿了顿,微笑道:“林哥,等会儿如果我表演又让你不喜欢的地方,还请一定要告诉我。”
林权:“冯导和我夸了你好几次,我相信他不会看错人。”
叶蓁说:“谢谢。”
许诺看着林权和叶蓁交谈,就感觉心里有个猫爪子在挠似的,他果然不喜欢林权。比他帅还和他一样有才华,他们一路斗下来,得到的奖项虽然基本持平,但是林权的时间比他早!
现在似乎还挺欣赏叶蓁。
林权也是聪明人,懂得演戏热爱演戏,一旦他和叶蓁对过戏,肯定会被惊艳。
……这种感觉就像自己的小秘密居然要被宿敌发现了?让他心情颇为不爽。
经纪人在旁边说:“没什么,反正林权只是来几天,又是个不出彩的小角色很快就走了。”
许诺呵呵笑了一声:“你说什么?我还怕他?”
“不是怕,就是外界经常拿你们比,这次电影出来肯定又少不了。”
“林权都敢来了,我还怕外界比吗?”
他整了整衣服,轻轻咳了咳,主动走了上去,俊朗的脸庞笑得完美无缺:“林哥,没想到你会来客串,欢迎。”
大他三岁,叫声哥没什么不对。
林权说:“能拍冯导的戏,就算只是个小角色也是我的荣幸。”
许诺呵呵,马屁精。
林权微笑。
叶蓁:“你们慢聊,我有事先去忙。”
两个男人看着叶蓁走远,又对视一眼,眯了眯眼睛。
林权也不喜欢许诺,没什么为什么,讨厌一个人还需要理由?
这可能是作为宿敌彼此间最心有灵犀的时候了。
到了真正拍戏的时候。
一条洗得泛白的牛仔裤、一件黑夹克、低着头弹奏吉他略显潦倒的男人坐在路边。
他每天都来,下午三点出现唱到日落,偶尔有人留下聆听片刻又匆忙而去,偶尔会有人在琴盒里放下一些钱,只是他天天来,没了新鲜感,很少再有人会停留。
白梦每天路过时都会停下自行车,给他的盒子里放上一点钱。她很少会停留,但她每次路过时全部精力都在男人的歌声里。
这一次,她停下自行车,看着专注演唱的男人。
她是异类,和脚步匆匆走过的人而言,她是他唯一的听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