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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花隆自白篇

“叮咚叮咚”

再一次按响这门铃的时候我的心里是有些发怵的。

最近几天自己经常到花花家,我能感觉到,她好像有点厌烦我了。

想来想去,确实自己这样的行为比较惹人厌,毕竟BL配音工作室目前来说确实是没什么名气,就这样跑到人家家里人找人家谈小说广播剧的版权改编,确实容易被人当成骗子。

怎么说呢,看到自己偶像能够有这么强的防范意识,我是既开心又无语,开心的是在这个复杂的社会里,人心隔肚皮,偶像能够有这么强的防范意识还是挺让人放心的;无语的是毕竟现在是自己需要攻略偶像,这样防范意识强的偶像真的让我很头疼。

我在门口站了一会儿之后,终于等到她给我开了门,我看着她有些紧皱的眉头,突然很想要放弃,毕竟不想让她那么讨厌自己。

进了屋子之后,看着满地的A纸,上面用红红绿绿的笔涂满了横线竖线还有波浪线,我叹了一口气,她大概是又卡了吧。

由于网站受众年龄段的原因,她目前的粉丝数和热度已经出现了下滑,目前正在进行自己的转型,只是已经形成了自己的风格,要想转型又谈何容易。

所以最近花花的情绪好像一直不是太好,我坐在沙发上看着她满是心事的表情,突然觉得自己不应该再来骚扰她了,因为自己只能带给她困惑和厌烦,对她目前的状态没有任何积极的影响。

我把掏到一半的合同和协议又塞回了包里,“花花,对不起,我今天来就是想跟你道个歉,最近打扰你了,以后我不会来了。”

我拿好自己的包,起身准备往外走的时候,她突然就喊住了我,“等等,你不一直说你是我的粉丝么,能不能跟我一起聊聊我以前的小说。”

听到她这么说,我立马停下了脚步,我自己都能听到我声音里的激动:“好啊。”

整个下午我们都在聊她以前的作品,虽然我是个男孩子,还是那种膀大腰圆的男孩子,但是我却和其他男孩子不一样。

我不喜欢那些无限升级当种马的小说,反而喜欢一些言情小说,但不要误会,我并不是喜欢所有的言情小说。

毕竟我是一个很专一的男人,我只喜欢花花的小说,她的言情小说里没有那些让人很无语的狗血剧情,里面所有的感情都是那种平平淡淡又很真实的那种,让人读起来很有触动和代入感。

我们聊了一下午的小说,好在我读了很多遍她的小说,再加上来之前又做了很多的功课,所以她的大部分问题我都有印象。

来过这么多次这么多天,我终于见到了她的笑容。

她笑起来真的好美啊,不像其他这个年纪的女孩子那样,她经常宅在家里,所以经常穿一些很家居的衣服,但却有一种不一样的美感。

大概得益于我对她作品的了解吧,她终于肯相信我是她的粉丝了,拖了很久的合作终于达成了。

在她在合同上签上名字的那一刻,我虽然很兴奋但却隐隐有一点失落感。

毕竟合作达成以后,我就再没有很正当的理由再来找她了,最近经常来她这里,突然不能来了好像还是有些不太习惯,我在心里竟然很喜欢这样像癞皮狗一样黏着她的感觉了。

好在拿到小说之后,我又想到了一个去找她的理由,那就是改编剧本,再去以后,发现她最近码字突然减少了,好像是在尝试性地进行转型,可以看出来她好像有些痛苦和不开心。

我开始借着广播剧的理由开始约她出来,好在我们之后安排了很多的活动,无论是签售活动还是试听等活动,都需要她的配合。

我就想着能够带着她出来转转,毕竟整天待在家里她一定很无聊吧,再加上自己看她小说评论区一直有一些很不好的评论。

我猜想最近她心情一定不会太好,等我见到她的时候发现比我想象的还要糟糕一些,因为花花的心情远比他想象中的糟糕。

之后的日子,我依旧每天找借口去看她,孙皓、林墨和杨瑾还开玩笑说我工作时间竟然都是用来泡妞的,扬言要扣我工资,全公司通报批评。

听到他们这么说,我突然意识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为什么我会想要整天见到她了,那就是自己应该是真的喜欢上她了。

我们认识的日子一天一天过去,我成了她最好的朋友。

貌似她也没有多少的朋友,毕竟她整天除了宅在家里看番很少出门,就连微信和QQ等软件上她也很少和人聊天,就连微博也是向粉丝请假和发一些通知才用的,我自然也就成了除了编辑之外联系最多的人。

时间过去了几年,我再也忍不住了,我不想只是以朋友的名义陪在她的身边了,我想要再进一步,我想要成为那个明正言顺地陪着她安慰她的那个人。

终于找到了一个合适的机会,我和她告白了,但我却收获了一个不怎么理想的回复,她只是淡淡地回了我一句:“我喜欢瘦高类型的。”

那一刻我真的想要放弃了,我一直认为你不是我喜欢的类型这种拒绝的理由,其实就是我心里已经有喜欢的人了的代名词。

那一天我去找孙皓、林墨和杨瑾喝了很久的酒,也是在他们的提醒和鼓励中重拾了信心。

如他们所言,这几年除了我再没有其他的男孩子出现在花花面前,她又怎么会有喜欢的人了呢。

于是我开始努力的减肥,正好她家附近开了一家新的健身房,我每天都会抽时间去看看她,哪怕只是在楼下看看她住的房间。

然后就跑去健身房努力的锻炼,我坚信总有一天我会瘦下来,在那之后,我会重新开始对她的追求。

人这一辈子会经历多少天我不清楚但即使过了很多年我依然记得那一天。

那一天阳光正好,微风不燥,我和平常一样,到她的小区逛了一圈,然后就去了健身房。

接连上了两节动感单车课,我感觉自己脸上的汗都在往下滴,衣服贴在身上,黏黏的很不舒服。

我有点讨厌这样的锻炼,比起这些我更喜欢在舞蹈室跳上几段舞,可不知道为什么跳舞和锻炼都没能减掉我身上的肉,大概我这辈子真得和她无缘吧。

想到这一点,我低着头郁闷地从单车房走了出来,谁知道刚走到会客区附近,就收获了一个意想不到的拥抱。

虽然没有看到她的脸,但我可以确定抱着我的人就是我日思夜想的那个人,因为她身上的味道我很熟悉。

她扑到我的怀里以后就开始哭,那一刻我既开心又心疼。

那一天之后,我们正式在一起了,她还是一如既往的码字,只不过写完了手头的言情小说之后,就开始转型写傻雕生活了。

每次问她为什么要转型,总能听到一句话,“艺术来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小说也是如此。”

我总觉得自己被人无意中骂了,但无所谓了,我们家花花开心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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