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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章 借刀杀人(下)

王磊:“既然这样,你完全不担心珍妮?”

西斯:“人总是有侥幸心态。”

王磊:“如果只是侥幸,你应该打电话确认自己是不是侥幸。而你没有,作为组长你没有关心自己组员的安全。难道是你知道珍妮已经出事了?”

“反对。”

王磊摊手:“OK,我换个问题。你是不是不关心珍妮死活?”

西斯道:“我当天去西镇是有重要事情要做。”

王磊问:“比珍妮的安全还重要?”

西斯愣了愣:“这倒不至于。”

王磊:“我需要你解释为什么不关心珍妮的安全。”

西斯终于生气了:“我哪知道会出事?我又不是预言家。”

王磊:“我能不能理解,在你们公司中,你这种行为是渎职行为?假设你关心或者阻止珍妮,悲剧也许不会发生。此后的悲剧也可能被阻止。”

西斯想了很久:“是的,这件事是我的错。”

“你的错误实在太多了,根本没有多少做对的事。你应该自裁……不、不。”王磊把稿子一收:“要么你渎职,要么你有不可告人的目的。”

西斯大声道:“我没有杀珍妮,我也不可能杀她。”

王磊严肃道:“你有没有可能杀她,这个问题在二十分钟之前我们已经讨论过。结果是有,你有杀珍妮的动机。如果你现在否认,那么我们必须重新开始二十分钟前的问题。”

辩护律师忙站起来:“法官大人,我的当事人情绪有些激动,恳请暂时休庭。”

王磊:“不同意,在我的询问之下,被告已经开始露出马脚。现在休庭会让法庭放过真正的罪犯。被告的情绪激动,同时也说明了他的情绪易怒。这更增加了被告杀害珍妮的可能。”

法官道:“缺乏正当休庭理由,申请驳回,庭审继续。”

王磊:“现在我们讨论一下,号晚上到8号凌晨,你在哪,做什么,有没有证人……对了,由于你们是某公司,有一定特殊性。所以你的下属证词只有参考作用。除了你下属之外,有人能证实你这段时间的活动吗?”

辩护律师:“反对,被告下属证词是有效的。”

王磊道:“法官大人知道他们是什么公司,恳请法官大人客观思考他们存在包庇的可能性。”

法官:“可是就算是被告下属,我也没看见有证词证明这段时间被告的情况。”

王磊道:“没错,法官大人,我是担心辩护律师临时增加一些证人。”

法官:“本席不会采纳这类证人,除非是非公司员工。”

王磊:“被告,请回答。你那段时间在干嘛?”

西斯道:“我和一位副队长换班,我负责上午八点到晚上八点的工作。工作结束之后,我回房休息。”

王磊向法官说明:“因为他们公司的特殊性,他们剔大楼部分监控。但是……被告,你确定自己在当晚没有离开所住的大楼?”

动机确立,现在是作案时间确立。曹云知道主证据薄弱,于是从侧面出击。西斯和律师演练过,很希望进入主证据控辩环节,但是控方不主动进入,辩方难以主动进入。

西斯无奈道:“晚上九点左右我出门。”

王磊:“做什么?”

西斯:“去附近的街道吃拉面。”

王磊:“什么时候回去?”

西斯:“十一点左右。”

王磊笑:“你吃了两个小时的拉面?是用手拉的,还是用菊部拉的?”草,名律师用词怎么这么粗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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