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空就翻出来,反复琢磨。
先生说他有读的天赋,他自己也发现了这点。
一篇章,同为识字班的同窗,花费几天时间都背不下来。
而他,只需通读三五遍,就能一字不差的背下来,并且牢牢记住。
就算隔几个月抽查,他照样能一字不差地背下来。
这便是天赋!
读的天赋。
他喜欢读,喜欢翻阅籍,喜欢从本中认识这个世界,吸取知识营养。
强悍的记忆力,令他的学习格外顺畅,进度远超同时期进入识字班的同窗。
现在,他已经学完了识字班所有课程,并且参加了县衙组织的升学考试,只等十天后出成绩。
只要通过考试,就能拿着奖学金进入松山院,不用花钱,免费读。
家中父母兄长,其实到现在都没还有完全松口,同意他继续读。
他不小了,十三四岁的少年郎,已经算是一个成人劳动力。
他要继续求学,等于家中少了一个劳动力,惹来父母兄长不少怨言。
幸亏,先生支持他,帮他争取到识字班优秀学生奖学金,堵住了父母兄长的嘴。
趁着识字班没课,他上山割草,晒草,编织草鞋,拿到府城来卖。
同样一双草鞋,府城的价钱高出县城两钱。
靠着两钱的差价,他说服父母兄长同意他来到府城。
他要用自己的双手挣钱,继续读求学。
读的欲望,从未像现在这般坚定。
无论父母兄长如何反对,都不能阻挡他读的脚步。
顶着骄阳,卖了草鞋,得了钱,他便来到青云笔墨铺子。
选了五刀最便宜的黄表纸,思虑再三,又选了一方墨条……
都是最便宜的,就这样,都让他心疼得不得了
钱,太不经花。
读成本,对家贫又得不到父母兄长支持的他来说,实在是太高。
正在迟疑,要不要狠狠心再添一支毛笔……
先生说他别的都好,唯独字不够好,需要多练习。
想要练出一手好字,不仅废纸,废墨,还废笔。
尤其是纸张,消耗得极快。
笔也不遑多让。
他咬着牙,决定放弃添一支毛笔。
虽然好的笔,能让他写字更顺手,更能顺利练出一手好字。
可是毛笔,真的太贵。
最便宜的一支,也要十五钱。
他还是继续用自己做的笔,虽然不太顺手,但也能用。
这个时候,钱闻钱老板从后院出来,满脸堆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