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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水口村只有四五十户人家,设置一个生产队,在行政区划上隶属于山脚下的上林村大队管辖。[]..
因为处在半山腰,土地稀少贫瘠,人均耕地面积只有一点三亩,而且全部都是靠天吃饭的山坡地。
严苛的自然环境造就了贫穷的百姓,金水口村多年以来都是青龙乡发展最落后的地方,去年人均纯收入还不到三千元,至今村里三分之一的人口都要接受政府救济。
几十户人家,几十栋房子,全部集中在一个山腰台地,绝大部分是用石头垒起而成,低矮,破旧,放眼望去仿佛进入了古代。
而就在这些低矮破旧的石头房子中央,却矗立着一栋红砖瓦房,虽然也只是三间的规模,但却显得有些突兀,俨然是村中贵族。
这里,就是金水口村唯一的中专毕业生,唯一在乡政府上班,村中首富刘云的家。
所谓的首富,其实只是相对而言,因为家里有一个吃公粮的,因为刘云脑筋还算活泛,大儿子在和平镇支了一个早点摊,家里的日子过得相对宽裕一点而已,手里能有三五万余钱就算是天数字了!
谭凯感觉鼻子发酸,他无法想象,就这样的家庭状况,为了保住一顶在他眼里一不值的官帽,竟然可以拿出两万块现金来贿赂自己,那是下了多大的决心,那是用去了多长时间的积蓄啊!
出来迎接的除了刘云之外,还有刘云的老母亲,老婆,小儿子,大儿媳和一个七八岁的小孙女。小女孩手里拿着一个烤红薯,嘴角抽抽搭搭的,显然刚刚哭过。
呜呜泱泱六七个人,显然都经过精心打扮,穿上了最好的衣服,头发也梳理过了。
可是深藏在骨子里的贫穷还是一眼就能看得出来,所有人都是拘谨的,除了刘云之外其他人看到谭凯连头都不敢抬,没有想象中的热闹的寒暄,根本不是在欢迎领导,而是在等待命运的宣判。
“谭乡长,辛副乡长,一路上辛苦了。快屋里请,喝口茶。家里条件差,两位领导就将就一下!”看到谭凯,刘云双目中闪烁着一种渴望,快步迎了上来。
“老刘,你家的路可真不好走啊,若非这是一辆悍马,否则就开不上来了。”谭凯心里发酸,只能尴尬的笑了笑。
辛红却轻车熟路,从车里拿出两个塑料袋递过去,说道:“麻辣香干,酱猪蹄,午餐肉,都是谭乡长我们两个一起买的,拿去给嫂子归拢一下,今晚上就吃它了!”
“哪能让领导破费?”刘云嘴上在谦让,但双手却接过东西,转身递给老婆。
刘云的老婆黑黢黢的,因为常年参与体力劳动,看起来比实际年龄大了至少十岁,接过塑料袋面上一喜,立刻小跑着回院子里去了。
“好香啊!”刚进入大院,就闻到一股浓浓的肉香,辛红眼睛一亮,说道:“我猜猜,我猜猜,红焖狗肉,一定是红焖狗肉!老刘,可以啊,从哪儿弄来一条狗?”
“哇……”还没等刘云开口,那个小姑娘就失声痛哭起来:“爷爷坏,爷爷坏,黄毛那么乖,你一棍子就打死了,太可怜了,哇哇哇……”
谭凯僵住了,他已经看到院子左侧挂着一张血淋淋的狗皮,也看到了墙角处灶台上那一锅冒着热气的红焖狗肉。
自己太自以为是了,说来吃饭就来吃饭,根本就没有考虑刘云的接待能力。
生活在半山腰上的人,平时根本就没有预备接待贵宾的吃食,突然之间贵客临门,除了杀狗宰鸡还能有其他的选择吗?
看着那个哭哭啼啼的小女孩,谭凯有一种深深的罪恶感!
待会儿,我真能吃得下那些狗肉吗?
“老大媳妇,带孩子去外边玩去,十点以前别回来了!”刘云脸上挂不住,呵斥了儿媳妇一句,转向谭凯和辛红,陪笑道:“谭乡长,辛副乡长,别听小孩子瞎说,这条老狗养了七八年了,我早就想杀了它,正好两位光临寒舍,了了我的一桩心愿。待会儿两位可要多吃几块,七八年的老狗,和外面饭店卖的菜狗没法比。”
刘云热情的把谭凯和辛红让到屋子里面去,三间瓦房,看起来气派,但里面的摆设却着实寒酸,一张桌子,四把椅子,一个至少三十年的大衣柜就是全部的摆设。
里屋的一台电视还是北京牌的,地板虽然干净,但却是水泥地,半个小时前显然洒过水,凹陷的地方还有一些水渍未干。
桌子已经摆好了,上面摆放着一盘现炒的葵花籽。
分宾主落座之后,刘云立刻捧出一个精致的小茶盘,娴熟的为谭凯和辛红倒茶。
谭凯实在想不明白,刘云就的经济状况如此差,他怎么玩得起茶道?
要知道好茶可都是论克卖的,就刘云这点工资,估计一个月连蒋一凡送给谭凯的那饼普洱都买不起。
“谭乡长,辛副乡长下乡体察民情,我不胜感激,以茶代酒,谢谢两位领导!”刘云还是有些拘谨,和早晨指挥大家布置会场的时候判若两人。
也许是心情的缘故,谭凯喝了一口茶,竟然感觉到有些苦涩,似乎不是什么高档茶叶。
辛红直接就没有喝茶,而是不住的抽鼻子,说道:“老刘,别整这些虚的,上干货。七米之外就是香喷喷的狗肉,你却要灌我们一肚子茶水,难道怕我们吃太多不成?赶紧的,没听到谭乡长的肚子咕咕叫了吗?”
谭凯一皱眉,我的肚子哪里咕咕叫了?
“哪里哪里,这是村里的老礼,先茶后酒嘛。既然领导的肚子饿了,那就开吃!”刘云立刻起身收拾茶具,同时喊道:“老婆子,狗肉熟了没有,端上来!”
“差不多了!”黑黢黢的老婆连忙踩着小碎步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