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废鼠
“说吧!你是混哪儿的?到我们铁鼠的地盘上背壳子(小偷黑话,即为掏包),是不是太不守规矩了点儿?”
毕竟是混过的,即便是看叶轻魂再不爽,韩小龙也没有一上来就动手,而是冷冷地指责他不守规矩。
其实某种程度上,许多混社会的人,与旧时封建年岁,那些四处征伐的诸侯颇有类似之处。
好比诸侯开战之前,往往要写一封讨贼檄,在其上列述敌人的罪状。
而这些社会人,也喜欢在动手之前,先陈述对方的不是,以使自己占据道义的上风。
很多混社会的人,在办事之前,往往遵循的都是自己心中的那个“理”字。
在韩小龙看来,叶轻魂反制自己的手段,分明就是一个技巧高超的老扒手才应该有的,这家伙和自己根本就是同行!
身为同行,却侵犯到自己的地盘,这就是不义!
叶轻魂放下茶杯,扫了他一眼,平静道:“你误会了,我们走的不是一条路,我也不必遵循你的规矩。”
“不是一条路?哼哼,让我看看你的手便知道了!”
韩小龙一声冷笑,大步上前,一屁股便做到了叶轻魂对面,盯着他的手一阵猛瞧。
小偷这个行当,不是谁想做就能做的。
普通的小毛贼也就算了,真正有师承的小偷,都是有功夫,有基础,有门槛儿的。
他们从小就要经过各种训练,什么冰水里夹肥皂片,米缸里捡铜钱,快速拾取掉落在地上的豆子之类。
各种分门别类的训练,一方面将他们的手指训练的灵活无比,另一方面也带给了他们迥异与常人的外貌特征。
这种差异主要体现在手上,职业的小偷,一般来说食指和中指要明显较常人更长,同时因为经常训练的缘故,也更为粗壮,却异常灵巧。
韩小龙一坐下,便盯着叶轻魂的手掌一阵猛瞧。
结果,诡异的是,不论是叶轻魂的左手还是右手,都是一样的修长有力,白皙,温润,甚至看起来比女孩子的手还要好看。
这应是一双属于绝世钢琴家的手。
韩小龙愣了一下,眼里浮现出明显的疑惑之色。
“没道理啊......”
他喃喃道。
在他看来,叶轻魂分明就是自己的同行,那一手背壳子的本事,比他自己甚至还要强上几分,绝对经过了十分刻苦的练习。
当然,韩小龙之所以甘拜下风,主要是他认为自己还小,等他到了叶轻魂那么大,他自信不会输给任何同龄人。
但,假如叶轻魂真的经过了专业的训练,他的手怎么会看不出一点的痕迹?
那分明就是一双保养有加的手!
“看够了没有?”
叶轻魂笑眯眯地看着他,随意舒展了一下手掌,十指飞舞间,轻易作出各种高难度的动作。
韩小龙怔怔看着这一幕,感觉自己的世界观好像都碎掉了一样。
人的手掌,怎么可能柔韧到那种程度?
看起来,简直就好像骨头根本不存在一样!
要知道,他的手已经自认为灵巧,各种网络上流行的手指操,从来都没有难倒过他,可今天见了叶轻魂之后,他甚至感觉,自己的一双手在人家面前,简直就像是猪蹄一样蠢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