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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章 盗将行

“啊?这么快?”

只见曾乐洋洋洒洒地在上面写了三个字的标题名,陆迁玑把纸张拿过去打眼一瞧。

“盗将行?这……是你原创的?”

“不是原创的难道是你给我写的?快去吧!”

“好好好!”

盗将行写成了两份,一份是曲子,递到了礼乐乐队那边,这群姑娘一听是曾乐公子的歌,立马兴高采烈地围过来。她们知道,曾乐公子写的可都是好歌,就算她们累点辛苦点,也愿意配合演奏;第二份就是歌词,被送到了唐老和陆迁涵那边。

陆迁玑说道:

“压轴的来了!有请曾乐为大家演奏他的原创曲子——盗将行!”

盗将行!

这首歌是曾乐刚想起来的,把这首歌差点忘了是他的罪过,因为这首歌当真是比红昭愿和琵琶行还要火遍全国!这首歌的作者也因为它,身份水涨船高,赚得盆满钵满!一度被评为当年最火爆的十大金曲!不仅是流行,在艺术性上,也是无与伦比!

一曲盗将行,整首歌充满了诗情画意,歌词看起来连贯不通、不成故事,但字里行间带着痞气,小人物的爱恨情仇展现得淋漓尽致。

不懂的人,就觉得这首歌好听,懂得人知道,这首歌是有歌意在里头的!

画有画意,诗有诗意,歌自然也有歌意,意境的存在与否和高低,是决定了一部艺术作品的上限的!

曾乐清了清嗓子,当着所有世家子弟的面,他觉得,这一首歌也能很好地表现他的心意。

“劫过九重城关,我座下马正酣,看那轻飘飘的衣摆,趁擦肩把裙掀!踏遍三江六岸,借刀光做船帆,任露水浸透了短衫,大盗睥睨四野。”

这就是他,小人物的生活,没有你们的夜夜笙歌,没有你们的金碧辉煌,但小人物也有小人物的潇洒和气度!也有他的尊严和骨气!

“枕风宿雪多年,我与虎谋早餐,拎着钓叟的鱼弦,问卧龙几两钱。蜀中大雨连绵,关外横尸遍野,你的笑像一条恶犬,撞乱了我心弦。”

随着这句词的唱出,陆迁涵也笑了,像春风拂过山岗,绿柳发出新芽,她的眼里和嘴角都是笑意,目光中的神情,除了敬佩外,还有一丝别样的情愫。

古代除了讲门当户对,还讲才子佳人!到了陆迁涵这个层面,门第对于她来说,真不是参考的第一要义,因为她已经出身顶级豪门,她心中想要的,是一个配得上自己才华的意中人!

曾乐出身白丁,但不卑不亢,有风骨有气度,有头脑有分寸,重要的是他有才华。

在场的所有人,原本都沉浸在曾乐写的歌曲里,悠长的曲调让他们仿佛置身于那小江湖之中,仿佛自己就是那市井混混、山野大盗,叼着稻草晒太阳,打劫路过的穷苦百姓!

唐老看到这一幕,笑了,能用一首歌就改变其他人的心境,这真是具有歌意的歌了!

但唱到“你的笑像一条恶犬,撞乱了我的心弦”这句时,所有人有从意境中醒悟了过来,觉得很奇怪,反复咀嚼这句歌词,始终觉得它太突兀,不通顺,是不是曾乐用错词了?换成别的是不是更好一点?

于是,接下来的时间大家都去考虑这句歌词换成什么能更好,想尽办法去挑曾乐的毛病。不只是这些世家子弟,就连李泽楷这个门外汉,还有唐老这个专业的,都觉得这句词不妥,有待商榷。

曾乐却不顾大家的意见和眼光,继续唱了下去,他要把这首歌唱完,不同于刚才的红昭愿,他要从头到尾唱完。

“谈花饮月赋闲,这**艳阳天,待到梦醒时分睁眼,铁甲寒意凛冽。夙愿只隔一箭,故乡近似天边,不知何人浅唱弄弦,我彷徨不可前——枕风宿雪多年,我与虎谋早餐,拎着钓叟的鱼弦,问卧龙几两钱。蜀中大雨连绵,关外横尸遍野,你的笑像一条恶犬,撞乱我心弦!”

恍惚间,曾乐和陆迁涵的视线对上了,陆迁涵从曾乐的眼神里看出了一股炽热,就好像歌词里那个山野大盗劫掠姑娘时的那种眼神,毫不掩饰自己的感情,只是纯粹的男欢女爱的眼神,陆迁涵的心房瞬间就被敲开了。

她心中的疑问解开了,对于那句歌词,她终于明白了是什么意境,原来……原来曾乐……陆迁涵彻底被曾乐的才华折服了。

正所谓,初闻曲时不懂曲中意,再闻曲时已成曲中人。

“烽烟万里如衔,掷群雄下酒宴,谢绝策勋十二转,想为你窃玉簪。入巷间吃汤面,笑看窗边飞雪,取腰间明珠弹山雀,立枇杷于庭前。入巷间吃汤面,笑看窗边飞雪,取腰间明珠弹山雀,立枇杷于庭前……”

听到最后,陆迁涵闭上了眼睛,脑海里闪过一段话,“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看似是普通的一句记叙话语,但却表明了自己对妻子的思念和爱意,陆迁涵也终于在听懂这首曲子后,读懂了那《项脊轩志》表明的隐喻。

一曲完毕,所有人都沉浸在曲中还不能自拔,就连唐老也陷入了困惑,谁曾想陆迁涵快步跑到曾乐面前,无视了所有人的目光,目光炯炯地看着曾乐,满脸认真地说道:

“曾乐,你可以娶我吗?”

“啥?”

曾乐彻底懵逼了,大小姐你唱的哪一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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