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瓦尔走进了他自己自认为有些简陋的传送阵,在经过了不到几秒的短暂等待后,他成功地地到达了下一个考场。
依稀的考生,以及还未出现的考官.....
那些人看到了狄瓦尔的出现,倒也有些聒噪,几个人似乎在窃窃私语着什么,但是他却只注意到了一个人——独自坐在角落的一个与他年龄相仿的人。
他看起来大概是某个暴发户的独生子吧,虽然衣着华丽,但是却不晓得怎么打扮一样:衣领子往外翻,外套还有些松大,显得又有些不合适,他的头发散开着,就好像是街角风餐露宿的乞丐一样,杂乱不堪...
很快,狄瓦尔就移开了自己的目光,因为他来到这里的目的并不是来交朋友,或者说跟小孩玩过家家的游戏的!
他找了个墙壁随便靠了过去,将自己的右手塞进了自己的口袋里,反复揉捏着手中的那个纸条,几年前的那场对话又浮现在了自己的脑海中。
“还记得自己是谁吗?”
“去时钟塔找我吧!”
年轻而富有磁力的声音在他的耳边轻轻拂过。
年仅十岁的狄瓦尔第一次露出了迷茫的眼神,他完全看不清自己的未来,也确信着自己的存在毫无意义....
但若是以他现在的魔法水平来说,再不济也不致于流露街头,即便是当一个小工坊里的学徒,或者魔法顾问也不至于餐餐喝西北风,靠着慈善院救济而活。
不善于交际和表达的他,即便在学习魔法的方面是个天才,也不会有人待见他。
拿着救济粮,每天抱着两块脸一样大的面包,和一碗粥整天坐在酒馆里面观察形形色色的人们,好生快活。
其实就是有些吃不饱!还有就是有时候连自己的两块面包都被流民搞得蠢蠢欲动!
记得有一次,他拿救济粮的时候,来了两只侏儒,然后开始对他动手动脚的,他们抢走了自己的面包,揪住了自己的头发反复用着他从来没听过的肮脏字眼;狄瓦尔甚至还记得,那两个臭虫般散发着臭气的侏儒甚至把裤子脱掉了,露出了自己的下身那令人作呕的东西!!
他笑了,笑得很开心;人类的欲望就是如此可恶,难怪神灵会抛弃这些浪费资源的废物!
于是那天,血水从小巷子里流了出来,两座肉山堆积在了无人管理的垃圾桶旁边,直到第二天,从内城出来的青年巡逻队这才发现,蜷缩在角落里的狄瓦尔抱着两块面包,冷眼看着面前的巡逻队,和已经冷却下来的肉块。
那时候,他只有六岁。
巡逻队当时就把他带回了收容所,但是他们也很奇怪,因为怎么想,一个只有五六岁的孩子也不太可能是一个懂得杀人,还会分解的刺客,但是现在正在难民涌入的白色恐怖期间,几乎每天都处于宵禁状态的莱茵又怎么会有人会在晚上来救助这些游民呢?所以在破案之前,巡逻队准备代替已经爆满的孤儿院,来接受孤独在街头生存了两千三百五十九天的狄瓦尔终于短暂的,有了个家。
在此之前,没人在意他的死活,可是如果我们假设他真的被那两个侏儒怎样了,也最多可能只会被周围居民当做个饭后闲聊的话题,以及反对派那些反对接受难民的辩论素材罢了!
结果,事件过后的第二天,就有人找到了他。
不是报社记者,也不是喜爱八卦的老年人,更不是忙得不可开交的慈善家!
而是一个穿着贵族学校校服的年轻人;他依稀地还记得,那时候莱茵的时钟塔学校的校服还是一身正装西服,以及一个代表着莱茵学校的金色徽章。
青年身上的校徽好像雨后太阳一般照耀在了他的脸上,他的面孔自己已经记不太清了,但是他是个绝对是个很自信的人,骄傲且自我!
他的鞋上粘着泥泞的雪,白色的长裤和上衣有些起球,他的头发也有些油腻,校徽背后写着他名字的地方也被他长满老茧的手磨平了。
但是他似乎很可靠!
跟着他一起去时钟塔的时候,他告诉年幼的狄瓦尔,说起来外面的世界究竟有多么宽广,说起了自己偷偷地在粗心守卫的看管下进入了精灵的领地,看到了可以变成怪兽的德鲁伊,满腹经纶的树人们还和自己讲述了精灵与暗夜精灵的恩怨史,仿佛丝毫没有注意到自己的人类身份,还有那些好像叫做格伦的石头人们,以及那些传说中只认处女的‘绅士’独角兽群,还有机缘巧合下结识想要逃离一成不变的城堡与自己一同见识外面世界的精灵小王子,当然他也很快被自己的内侍强行拉走了;随后他又来到了荒漠,见到了能言善道的南方的侏儒和平原人,那里的盗贼多的很,不过他们的抢劫方法很奇怪:先是言语恐吓,然后开始包退喊爸爸求包养的!他又说他还见到了那些终日躲在昏暗的地堡里面鼓捣机器的六根手指的矮人们,有一次还差点死在了矮人们养的“机械猎犬”嘴下,之后他说又向北方出发,一路上还认识了很多伙伴,他甚至吹牛一样地说自己交了一名龙族的女朋友,漂亮的很!而且已经活了五十多年啦!他还见到了传说中的龙巢,里面住着活了一头两千年的大黑龙!长得漂亮极了!再历经了千辛万苦,耗费了数月之后之后,他还是来到了北国,见到了听说只要喝了酒就可以和猛兽搏斗的北国人,还有住在冰房子里面只以吃鱼为生的原始人们,只是听学长说他到现在都没有弄清楚他们这怎么把房子盖起来的!
这样的故事还有很多很多,什么不列颠人喜欢发明毒死人黑暗料理,东方人对食物的迷恋到了神一样的高度,还有那些住在高地那些和巨人一样的半兽人其实喜欢小萝莉这样的女朋友....
这些明明那些听起来像是哄小孩一样的故事在他的嘴里好像自己的亲身经历一样稀疏平常,他的金色头发似乎有种迷一样的吸引力,富有磁性的嗓音耐心地向狄瓦尔讲述着天方夜谭般的故事。
“我的名字叫见则,写作'Chezse'!”
他微笑地回答着,那样自信的笑容似乎永远不会从他的面孔上消逝;闪耀于人群之中的金色发丝伴随着微风轻轻地飘扬着,显得孤独又孤高。
这是他的学长,同时也是第二届学生会的干部——见则。
没有任何人知道他活了多久,认识他的人也只不过知道他喜欢到处旅行还有和漂亮的小姐姐一起喝下午茶;人们都说他是上辈子坏事做尽的长生种;神,因为他的子民做了坏事,便要他子子孙孙来偿还对神的叛逆,每当一个长生种的降世必将是另一个长生种的死亡。
见则又告诉自己,因为见过了太多离别,所以他喜欢四处流浪,让所有人对他的记忆慢慢的虚化,最终忘记他——那个名叫见则的男人,所以最终,他还是要孤独地一直活在这个世界上!直到哪天,自己的孩子将接替他父亲的罪,继续背负着迕逆神的罪行活下去!
有一瞬间狄瓦尔,瞬间就明白了为什么见则要四次漂泊;他实在是太有说服力了,甚至连自己也认为“如果我是个女生我就和他在一起了!”这种令人奇怪的感情。
“感情还是会淡化掉的!”他的言语里略带伤感,似乎早已经看透了这个世界一般,索然无味!
“不过和你说估计你也不会明白,哎呀哎呀!你就记着曾经存在过这个人吧!”他微笑地说道,甜蜜蜜的笑容实在是让人入迷!
“再见啦!狄瓦尔!有机会和我一起旅行吧!”他挥了挥手,地上突然就窜出来一道白光,一眨眼的功夫,刚刚还在谈笑风生的学长瞬间就被传送到了其他地方。
“时钟塔很好玩的!”他临走之前,还顺带着给母校一个五星好评!
真不愧是学院培养的一把手啊!
......
随后,狄瓦尔的思绪一瞬间切换到了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