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蓁是不可能让卫岚嫁进来的。
宿主遗愿:一,保护孩子平安,让孩子得到沈钰的喜爱,接受沈钰的教育长大成人。而不是像前世那般被人偷偷丢在大街上,最后被人抱走,从小便看尽眼色,受尽苦难,庸碌一生,早早死去。
宿主对沈钰的留恋和感激,有这样的遗愿并不意外,而且经过她这段时间的努力,沈钰对这个未出世的孩子已经表现出了与前世不同的在意,而这孩子一旦生下,她不可能给别人抚养,老太太也不行,如此一来,她这山野盲的名声就成了绊脚石。
沈钰又是一个掌权者,生性多疑,早已经把宿主的家世调查得一清二楚,她如果无缘无故的就会读写字了,那后果就太可怕了。
现在这个理由正好——为了得到大帅的喜欢而读。
她抱着他,认真的说:“大帅,如果我多认几个字,你就会多喜欢我一点点对么?”
沈大帅看着挂在他身上期盼又满含希望望着他的女人,低头在她湿润的眼角亲了亲,小蠢货,以为多认两个字我就会喜欢你么?简直是痴人说梦!
不过看这蠢货对他一片赤诚的份上,不过是请个教先生,他能满足她。
他淡淡勾了勾唇:“我考虑一下。”
叶蓁扯了扯男人的衣服,哼着声可怜巴巴:“大帅,求求你啦!”
不知道为什么,刚刚郁结于胸的沈大帅此刻只觉浑身舒畅,什么事儿都没了,他抱着那蠢货躺进被子里,拍拍她脑袋说:“睡吧。”
“大帅……”
“睡了,明天再谈。”
“大帅……”
她睡不着,扯了男人的衣服,又戳他肩膀,可他不理她,她气得翻过身背对着他,闷头大睡。
沈大帅却突然在黑夜里睁开眼睛,追过去把那蠢货抱在怀里,手掌伸过去摸了摸肚子,儿子啊,看你妈这么蠢,可千万别学你妈!不然长大了肯定娶不到老婆!
——能找到像他这样包容蠢货的男人已经是绝世仅有了。
他默默念了一通,然后把手移到了上面胖乎乎的地方,握着睡了。
次日一大早,叶蓁是被男人捏醒的,她睁开眼睛,看见俊美的男人在她身前,他胸膛宽阔,裸|露的麦色肌肤性感极了,还有那象征胜利的伤痕,能让人心潮澎湃。
他挑眉问:“傻子,想不想读?”
叶蓁眨巴眼睛:“想!”
沈大帅:“想就听话。”
这儿胖乎乎的,用起来肯定舒服。
这天上午,沈大帅神清气爽的离开西苑,还特别吩咐管家:“给大黄找只母狗,要漂亮一些,聪明一些的。”
以后好生个聪明漂亮的狗子。
不然带笨了他儿子智商怎么行?
然后又交代,外面那些关于他为娶卫家二小姐要遣散后院的消息都止止,他儿子都有的人了,难道还要把儿子他妈赶走?赶走了那蠢货还不得哭死,都要为了让他喜欢读了呢!
管家看看沈大帅,应下了。
其实连他都以为,沈钰会为了娶卫岚遣散后院,毕竟这后院的女人每一个都和卫岚有那么点儿相似。现在看来,好像又不是那么回事儿?
沈大帅最后让找位女先生来教六姨太读识字。
找条母狗还算正常,可找人教六姨太读识字就非同一般了!
管家略有迟疑:“这……”
沈钰的决定从不喜欢被驳回:“去,找最好的教先生来,顺便再把我房里的房四宝、钢笔纸墨都给六姨太送些去。”
老太太听说了这事儿,也是惊讶不已,虽然女人读不是不可以,可她叶蓁就是个被买近府的姨太太,安心生孩子伺候大帅就好,学什么字读什么啊?
她叫人去叫来叶蓁,问她为什么要闹着读?
叶蓁是不怕老太太问话或是不准的,早上沈钰离开的时候就说了,让她千万别说是为了他读,是为了儿子,等以后儿子长大开始启蒙了,问她什么她都答不出来,那不是让儿子笑话吗?
最重要的是:“我做母亲的,要给儿子做个好榜样,虽然大帅能保护儿子一生无忧,可我希望儿子长大后能给大帅分忧,做一个上进的人,为沈家争光!”
这也是她做母亲的拳拳心意啊,就怕遇到个不上进只图享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