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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二章 折返

混乱的战场上,身着赤色棉甲的东洋马队第一次在伦敦城露出獠牙。

他们结成墙阵,轰踏间碾碎阻拦面前的一切。

不论是长弓射出的羽箭,还是那些如林立起的长矛,统统不能对他们造成丝毫伤害。

查尔斯男爵的部队一直以为他们对这支来自大明的精锐部队有足够清晰的认识,他们的武备、他们的战斗能力以及令人惊恐之处。

可实际上他们依然所知甚少。

这是一支奇怪的骑兵,既不是他们熟悉的西欧封建骑士,也不太像他们有所耳闻的西班牙新式骑兵。

会在骑兵小鼓的鼓点下结成整齐队列墙进如堵,吓得步兵矛手连忙在军乐中顶在长弓手身前,下一刻迎接他们的却是骑兵齐齐掏出燧发铳朝他们射击,而后缓缓后退。

步兵阵线才刚有一点变化,他们便会整齐地踱马小步冲锋,以极长骑矛把最前转身的步兵刺死,而后潇洒离开。

一旦步兵试图上前,一排浑身罩在欧式板甲中的明军骑兵就会从缝隙里轰踏冲来,如同炮弹砸在每个人身上,挥舞属于爱尔兰人的斧头在兵阵中绞起一片血雨腥风。

说来也怪,过去光脚丫子的爱尔兰人提着一样的斧头,在爱尔兰被不是那么精锐的英军撵着漫山遍野地跑,无一合之敌。

可如今这帮英军眼中的红毛蛮子套上一套成本至少三英镑的板甲,提起祖传的破斧头组成战阵,砸进兵阵喊着进!退!往返冲杀,反倒转眼就把英军的密集兵阵扯开个大口子。

通常在兵甲没落后整整一个时代的条件下,打仗是不能唯武器论的,使用武器的人才更重要。

但在这个时代的欧洲,除少数几个国家外,那还真的就得唯武器论。

因为大伙儿都基本上不存在训练,有限的战术也没强大到能抹平装备优势,三千个光膀子的爱尔兰部落勇士就是打不过一百个英格兰下马骑士。

反过来虽然差点,但同样能攻守势易,成百上千聚在一起的英格兰步兵就是打不过二百个爱尔兰重装步兵。

如虎入羊群大杀四方。

英格兰的长弓手们曾是主宰战场的决定性力量,便宜往往意味着数量,数量则意味着力量。

他们有自发性的简单训练,每个成年男子都需要练习射箭,而当这些人被征召,则只需要一个词纪律。

不需要为他们准备盔甲,不需要为他们制作兵器,只需要准备一把小刀。

然后他们会把一根紫衫长木条削成长弓,没有紫衫就随便找根别的长木条。

到了战斗时期站成一排什么都不用管,什么射击角度、射击力度、距离测算都是小贵族队长需要操心的事,长弓手就听话就行了。

队长让拉满弓就拉满弓、让拉半弓就拉半弓,旁边人看着做就行,队长手抬多高他们就抬多高,再来个小贵族在队伍侧面看一眼,只要整个队伍整齐划一,射程、力度、精准便都不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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