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起来,这些店家的眼光貌似非常毒辣,谁是买主,谁是观光,他们好像能够判断个八九不离十。
当然,为了树好形象,只要是客户他们都会热情招呼。
尤其是像艾冲浪三人这样年纪不大、看起来很有风度的陌生面孔,那更是宁肯杀错、不可放过!
看穿着打扮不太像有钱的公子哥?
谁知道呢?
所谓“人不可相貌”,谁就规定有钱人就必须得摆谱?这三位小哥无不仪表堂堂,说不定是人家就是富二代呢?
什么?富二代不可能没有随从?
都三人行了,还要什么随从?
万一人家是个败家仔呢?不愿意接手家族产业,不想做家族未来的掌舵者。因为,那太累了!
哈哈,人家一心只想做一个潇洒的败家仔。
你说啥?败家仔不可能穿得那么低调?
嘿嘿,你的思想观念恐怕还停留在远古时代吧?这年头,真正有实力的年青人,已经不喜欢简单粗暴的装逼炫富了,他们最喜欢做的事就是----装逼打脸。
也就人们常说的“扮猪吃虎”。
……
你以为这夜市的商家素质、眼光都很高么?
非也!
那是因为两年前这里发生过“扮猪吃虎”的事件----
一位眼高手低、尖酸刻薄的大姐,因为瞧不起一位看起来非常“质朴”的外来者,不但对他的咨物询价爱理不理,而且还极尽冷嘲热讽之能事。
当喜欢看热闹的吃瓜群众越集越多时,那位一直低眉顺眼的年轻人突然变得异常高调----直接消资三十万贡献点,买光了附近两家商店的贵重物品,独独那位大姐的东西他一件没买!
看着左邻右居乐呵呵地接收贡献点、屁颠颠地打包装箱,那位以貌取人的大姐,后悔得直接晕了过去。
要不是他丈夫恰好闻讯赶到,而且懂得点急救常识,她恐怕就一口气上不来了!
……
这个经典的“打脸”事件传开之后,那位沦为笑柄的大姐,再也没脸在夜市生存下去,在忍痛赔本处理了自己的货物之后,一家人悄悄地离开了林涛洲。
原本可以大发一笔横财的她,因为眼神不好使,加之管不住自己的嘴,最终变成赔本大甩卖和被人嘲笑的对象。
可以说,天堂与地狱,看似相隔得很遥远,其实只在一念之间!
一念天堂。
一念地狱。
正是基于这个惨痛的教训,夜市一条街的众商家,才非常自觉地升华了经营理念----顾客就是上帝!绝不能“狗眼看人低”,哪怕是衣衫褴褛的叫花子上门看货,也必须热情相待!
……
转悠了小半条铺满青石的街道后,艾冲浪对林涛洲官府的能耐,不由又一次心生敬意----本应混乱不堪的夜市,竟然被他们治理得井井有条!
窥管见豹,他们对整个林涛洲的统治,绝对是无与伦比的成功。
为什么说是“又一次心生敬意”呢?
第一次,当然是那三条入林规定。
艾冲浪的猜测其实也不完全正确----林涛洲的官府,确实很团结、很英明、很得力,但也不可能面面俱到。
夜市之所以如此井然有序,正是得益于两年前那位大姐的“牺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