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夏朝,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留久了不仅会坏了自己的名声,还会连累族中女眷。
既来之则安之,入乡随俗,朱弦月也到了该嫁人的年纪,不抗拒相亲。
穆允晟是穆归荑的亲弟弟,二人也算是知根知底。
日后嫁过去,也不会受闲气,直接当主母。
相比起来,穆允晟算是最值得托付的了。
朱弦月应下。
嫁给弟弟……或许也不错。
……
穆归荑需要休息,便没陪着他们。
穆允晟陪着朱弦月转了一圈,一直在她耳边说话,给她解闷。
朱弦月听久了……觉得有些吵,但是出于礼貌,并没有打断。
穆允晟是真的挺喜欢她,挺照顾她,可也是因为年纪小,玩心重,想带她一起玩。
二人一块去打马球。
朱弦月不吝啬自己的本事,一场马球打得十分出彩,和穆允晟配合拔得了头筹。
“姐姐好生厉害,弟弟惭愧。”
本想在朱弦月面前出出风头,不过却被朱弦月惊艳到。
不过穆允晟也是直肠子,有什么便说什么。
朱弦月出了一身香汗,想去换洗一下。
这马球会是在国公府办的,国公夫人考虑周到,自然也有给女眷准备的歇脚之处。
“弟弟护送姐姐过去。”
朱弦月看他这一身泥样,笑了笑,说:“这便不用了,你也去洗把脸吧。”
他也累了。
且路途不远,不会出什么意外。
穆允晟也想着,自己这“泥娃娃”一般的模样太过失仪,便听了朱弦月的建议。
去女眷休息阁楼的路上,一只黑乎乎的小狗狗突然跑到朱弦月面前,一屁股坐在那里,朝朱弦月吐着舌头,尾巴摇成花。
“呦,这小狗看来是喜欢姑娘呢,都自己凑上来了,虽说黑,但也丑的可爱。”
朱弦月身边的婢女芳菲道。
芳菲是江老夫人身边嬷嬷的女儿,从小就被培养成能能武能点茶的“大丫鬟”,然后被江老夫人送来照顾朱弦月。
可见如今在江老夫人心中,朱弦月已经和她的亲生女儿无异。
夏朝有句话,“宁娶大家妇,不娶贫民妻”,就是因为大户人家的丫鬟,从小就陪着姑娘们学习琴棋画,还要照顾姑娘们饮食起居,会的东西有时候比贵女还多。
听到芳菲说它丑,黑狗不愿意地耷拉着耳朵,然后往朱弦月脚边蹭,一副委屈巴拉的模样,像是受了天大的欺负。
芳菲:“……”绿茶狗!
不过被她开玩笑点评了几句,就求安慰!
但这招是真的管用。
朱弦月心疼地抱起了黑狗,说:“不哭不哭,咱们黑黑多帅气,是全天下最风姿绰约的狗狗!”
她这样说,黑狗才开心起来,往朱弦月怀里蹭。
芳菲:“……”流氓狗!
“姑娘……这狗不知是哪里来的、干不干净,姑娘还是快撒手吧!”
“无妨。你看它毛色纯净,小肚鼓鼓,分明就是那个贵人的爱宠,应是和主人走丢了才来找我。”
“我们也算是有缘分。”
“待我换完衣裳,便亲自带它去找国公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