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七章纲领
七月十二日,尼米兹向罗斯福递交了一份与美国海军发展有关的评估报告。
在很多人看来,尼米兹应该与罗斯福有则非常不错的私人关系。原因很简单,罗斯福曾经担任过美国海军助理部长,而且在这个位置上呆了好几年,而当时尼米兹也在美国海军部供职,两人都非常重视海军。
事实上,尼米兹与罗斯福的私人关系并不这样,即便在海军部共同任职,也没有多少私下往来,甚至没有见过几次面。主要就是,尼米兹在美国海军部任职的时候,还是一个很不起眼的低级军官,而罗斯福担任海军助理部长的时候也非常年轻,且大部分时间都花在了社交应酬上。
这份报告在总统办公桌上放了将近一个月,才受到罗斯福重视。
不是说罗斯福不重视海军建设,他能够在海军部任职好几年,而且在大萧条期间大力建设海军,足以证明罗斯福是一位非常重视海军的总统。只是当时,需要罗斯福处理的事情太多了,根本顾不过来。
再说了,这是一份长远发展规划,对解决眼前的难题没有任何帮助。
在这份规划中,尼米兹着重强调了航母、特别是舰队航母的重要性,以及以航母为核心组建舰队的必要性。
按照尼米兹的提议,应该放弃所有战列舰的建造规划,集中力量建造舰队航母,特别是正在设计的“埃塞克斯”级航母,力争在一九四二年,有六艘航母动工,并且今后每年递增三艘的建造量,在一九四五年之前总共动工建造四十二艘“埃塞克斯”级,争取在一九四六年对中国海军取得绝对优势。
为此,就需要放弃包括四艘“依阿华”级在内的所有战列舰。
此外,尼米兹也明确提到,中国海军建造的防空巡洋舰具有更高的作战效能,是最为理想的防空战舰,因此美国也应该在大力建造舰队航母的同时,效仿中国海军,专门设计建造防空巡洋舰。
在尼米兹看来,至少得为一艘舰队航母提供两艘防空巡洋舰。
当然,实际建造数量远没有这么多。
因为防空巡洋舰的战备率高于航母,所以并非按照二比一的比例进行建造,实际比例在一点五比一左右,即每两艘舰队航母有三艘防空巡洋舰。如果尼米兹的战区制得到采纳,那么灵活的舰队部署方式就能充分利用战舰的作战效能,即灵活配备每一艘战舰,能最大限度的发挥战舰的价值。
问题是,有此认识的人,只有尼米兹一个。
当时,尼米兹建议立即取消四艘“依阿华”级的建造订单,把用来建造快速战列舰的资金用于建造防空巡洋舰。按照他的估计,四艘“依阿华”级战列舰的造价,相当于八艘防空巡洋舰的造价,而八艘防空巡洋舰的作战效能,特别是防空作战能力,肯定强于四艘“依阿华”级战列舰。
虽然这一估计有一些偏差,但是防空巡洋舰的造价确实低得多。
问题是,四艘“依阿华”级的订单在去年年初就已下达,而且均在去年开工,进度最快的“依阿华”号已经完成了百分之三十的船台建造量,此外承担建造工作的纽约海军造船厂与费城海军造船厂都已为四艘战舰下放了相关零备件的订单,等于已经把钱花出去了,如果现在停工,等于前功尽弃。
在经过精心计算之后,美国海军最终还是完成了这四艘战舰的建造工作。
当然,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即美国海军不可能在短期内完成防空巡洋舰的设计工作,也就不可能立即开工建造防空巡洋舰。当时最接近于防空巡洋舰的是被搁置的“阿拉斯加”级大型巡洋舰,而这种战舰的造价不比“依阿华”级战列舰低多少。也就是说,美国海军能够尽快获得的防空战舰,实际上就是正在建造的快速战列舰,而其他速度能够跟上舰队航母的战舰都不是理想的防空平台,而甲板面积够大的战舰,在速度上又过慢,根本无法伴随舰队航母作战。
从组建航母战斗群的角度出发,快速战列舰是不可否缺的角色。
事实上,在太平洋战争期间,中国海军的快速战列舰在绝大部分时候,也扮演着航母保镖的角色。
在防空巡洋舰服役之前,快速战列舰在美国海军中具有不可取代的地位。
至于大批量建造舰队航母的提议,很快就被采纳,“埃塞克斯”级的设计工作也在一九四一年底完成,并且在一九四二年初开始建造,当年美国海军就下达了六艘的订单,并且在一九四三年把订单量提高到了九艘。只是受船台数量限制,特别是四艘“依阿华”级的建造工作延后影响,一九四四年订购的舰队航母没有达到十二艘,仍然为九艘,并且一直维持到一九四五年。
问题是,远水解不了近渴。
要知道,就算“埃塞克斯”级非常强大,最快也要到一九四四年才能服役,而在此之前美国海军只有六艘舰队航母。
对此,尼米兹提出了一个折中方案,即发展“辅助航母”。
所谓的“辅助航母”,与中国海军提出的“战术航母”、英国皇家海军的“护航航母”有异曲同工之妙,即这种用商船标准建造、或者是干脆用商船改造的航母并不具备舰队航母的全部作战能力,比如载机数量只有三十架左右,最高航速也在二十节左右,最高能适应的海况在四级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