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经理继续念那保险合同。
“本保险合同是全家福型保险合同,其投保对象范围由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家庭成员:
一、投保人本人及其配偶;
二、投保人本人及其配偶的父母;
三、投保人本人及其配偶的子女;
四、投保人本人及其配偶的孙子女;
五、投保人本人及其配偶的兄弟姐妹;
六、投保人本人及其配偶的其他直系亲属或近亲属;
七、投保人本人及其配偶的法律拟制的上述亲属;
八、其他投保人视为家庭成员的人。”
“咦,陈经理,如果照上述保险条款,是不是我爸妈也可以纳入我家里一起购买这全家福险呢?”妈妈发现了新大陆。
“当然可以了!其实你的兄弟姐妹们也可以一并投保呢。反正按照尾项,你想投什么人就投什么人。”陈经理解释。
“唉,我原来还想着单独给我爸妈各买一份疾病意外全保险呢!这么想,直接把我爸妈纳入我们家全家福险就行了。阿公,你觉得怎么样?”妈妈问。
“当然好了。我心里,亲家公亲家母,本来同我们就是一家人嘛。买保险一起买,想到都开心。”爷爷说。
“阿公,你真好!”妈妈听了,非常开心。
“我在这里温馨提示,这全家福险的保费规则是这样的:每份保险合同投保金额起点是1元,若家庭成员少于或等于5人的,均按1元收,但若家庭成员大于5人的,每增加1人,多收2角钱。”陈经理说。
“我觉得这保险费用规则还是挺公平的,人多当然保险费用相对大些。
阿公,我们家一共四口人,我、你、阿蕊和小心心。还有一个名额才五人呢。若加上我爸妈,才六个人,只须比原来多交二角钱就可以了!
这比以前考虑单独给我爸妈买各买一份疾病意外全保险划算多了,听说,那一份就要五角钱呢!一下子省了八角,真开心!”
妈妈心算了一下,无比高兴的说。
那陈经理两个人听说,却显得有些痛苦神色。
不过那陈经理随即说:“既然这么合算,要不要你们两边的兄弟姐妹们也一起买了呢?”
“我丈夫是独子,无兄弟姐妹。我娘家倒是兄弟姐妹们多,不过太多了,还是让他们自买自己的吧。”妈妈说。
陈大福无奈,只有继续读那保险合同。
“本保险合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险种,具体适用
何种险种,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共同约定为准:
一、被保险人的疾病险;
二、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险;
三、被保险人的身故险;
四、被保险人的成长险;
五、被保险人的其他特别约定险。”
“什么意思?要共同约定才算保了?”妈妈问。
“这容易,只须在前四条打个勾就行了。陈经理轻描淡写的说。
“那第五条,其他特别约定险又是什么意思?”妈妈问。
“哦,这个险是要另外交钱的。”
“什么?另外交钱?”
“是的。这特别约定险种,另外交费,是个常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