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时间的推移,邵权的心里越来越恐惧。
他不知道对方竟然如此之强,自己的能量如同流水一般快速的流向了对方的体内。
“停、停!”邵权连忙开口,他可不想体内的能量尽失,变成计宵那样的耋耄老人,躺在床上只剩呼吸,却没有了行动的能力。
这种情况,但是想一想你觉得恐怖不已。
所以邵权及时大叫出声。
听到他的喝声,周毅虽说停止了对他能量的吸食,但是手掌依旧搭在他的手腕上。
“我不要求你归还能量了,你可以走了。”邵权连忙开口。
周毅冷笑:“我的问题你还没有回答,我竟然就想让我离开?你觉得可能吗?”
听到周毅的话,邵权的脸色一变。
那个东西其实不仅仅只有丁宵有,其实他的手上也有一块儿。
而他这一块儿早在几年之前,以拍卖的形式,不知道流到哪里去了。
也正是因为有这样的一块石头,使他每日都可以吸收到新鲜的能量,用来保持他的容颜不老。
但是这块石头到底是谁给他的,其实他也说不清楚,这也是很多年前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他得到的这块石头。
当时那块石头是一整块儿。
后来那石头不小心掉在
了地上,竟然一分为二。
而当时丁宵就在他的旁边,而那一分为二的石头也分给了丁宵一块儿。
从此以后他们两个人变成了密不可分的好朋友。
因为这样的秘密绝对不可以告诉第三个人,他们就算是死,也只能把这秘密烂在肚子里。
随着年龄一年年的增大,可是他们两个的容颜却是未曾老去。
很多人都很奇怪,所以后来他们干脆就不在公众面前出现了。
现如今面对周毅这样的问题,他还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于是他想了想,回道:“这东西我真的不知道是谁的,因为我也是捡来的!”
“捡来的?那你怎么知道这东西有吸食能量的作用?”周毅自然不相信对方说的话。
“我真的没有欺骗阁下,因为这块石头是在五十年前,一次野外探险的时候我拴到的!”邵权实话实说。
“继续往下说!”周毅示意邵权将当时的情况说一下。
于是邵权道:“事情其实是这样的!”
五十年前,邵二十七岁,他是个登山爱好狂人。
那一次他们一共去了七八个人,有三名女生,五名男生。
他们当时去攀登的是林是最高的一座山峰。
那山峰距离城区非常非常的远,
他们开车几乎开了整整两天,然后又步行,走了一天才到那座山的脚下。
大家在山脚下扎营一整夜之后,第二天清晨天还没亮的时候,便开始准备登山了。
登山本就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更何况还是这一座从来没有被人开发过的荒山。
山石陡峭,每一个着力点选的都非常的辛苦。
但是越是这样越能激发人的斗志,很快,邵权便将其他人远远的甩在了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