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少爷,你杀了人,要不咱跑吧?”阿福颤颤巍巍的跟在秦浩身后说道。 秦浩无所谓的摇摇头,如果放在两年前,肯定是要跑的。 虽然袁世凯在后世遗臭万年,但不得不承认,他在的时候还是干了不少实事的,比如建立了内地最早的警察系统,社会治安大幅度改善。 但是自从袁世凯两年前死后,北洋军阀的内战几乎摧毁了整个社会秩序,到处都是拉壮丁,横行霸道的兵痞,社会治安极具恶化,这么一个罪大恶极的乞丐头子,死了都没人收尸的东西,谁乐意管他是死是活? 即便是警察来抓,秦浩也有信心逃脱,实在不行往南方去,那边正跟北洋军阀打仗呢,北洋的警察还敢上南方哪抓人去? 现在最要紧的是先填饱肚子。 “老板,来两斤羊肉,六个馍,两碗羊肉汤。” 街边店老板一听还以为是什么大主顾,正打算应声去准备羊肉呢,结果一回头,发现是一大一小俩叫花子,顿时没好气道。 “走走,这里没剩的给你们,讨饭去大饭庄门口蹲着。” 老板话还没说完,秦浩就抛起一块银元直接丢了过去。 “嘿,袁大头,得嘞二位爷稍歇,这就来!” 阿福见秦浩一出手就直接是一块大洋,心疼得不行,正打算劝他省着点花,店老板已经端上了热乎乎的馍馍,个个有碗口大。 那香味从鼻孔直往天灵盖钻,这会儿阿福也顾不上劝阻了,直接上手,捧起一个馍馍就啃了起来。 秦浩拿起筷子挑起一个馍馍也是大口大口的吃着,这才是人吃的东西嘛。 “二位客官,您的羊肉汤跟羊肉,先吃着,不够再叫我,回头给您找钱。”店老板见二人狼吞虎咽的没工夫搭理自己,也很识趣的去到一边。 秦浩夹起一块羊肉塞进嘴里,味道有点淡,还有一股子羊膻味,说实话做得并不怎么样,不过饿极了也顾不上好吃不好吃,先补充点能量再说。 正吃得起劲呢,却发现阿福只是吃着馍馍偶尔喝一口羊肉汤,羊肉却一块都不吃,忍不住问道。 “吃啊,这有羊肉。” 阿福很明显的咽了口唾沫,却推脱道:“少爷您吃就好,我吃不惯。” “少跟我胡扯,哪有人吃不惯肉的,让你吃就吃,是不是现在我的话不管用了?”秦浩板着脸唬道。 果然阿福还是吃这套,诚惶诚恐的夹起一块羊肉,塞进嘴里细细咀嚼,那模样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在品味什么山珍海味。 “吃,多吃点才有力气活下去。” 秦浩的话让阿福不禁落了泪,自从跟着老爷一家出来逃难,他就没过一天安稳日子,路上又是兵又是匪的,别说吃肉了,运气差一点命都没了,特别是在老爷太太去世后,他带着小少爷更是担惊受怕,生怕自己一下没看住,让少爷被那些饿红眼的灾民给 “行了,大男人哭什么,往后有我一口吃的,就不会让你饿着。”秦浩拍了拍阿福的肩膀,尽管他只是用了很小的力气,对方还是肩膀一塌差点摔倒,这身子实在是太弱了。 “老板,照着这样的再来一份!” “好嘞。” 店老板在一旁看得也是目瞪口呆,那个大人也就罢了,那个小孩居然吃得比大人还多,十二个馍馍,平日里一个成年干苦力活的也就吃四个,何况还有四斤羊肉呢。 “二位吃好了,这是给您找的钱。” 阿福接过店老板递过来的铜板,数了好几遍,一阵嘟囔:“一顿饭吃了半个大洋,少爷咱以后可不能这么吃了。” 在阿福数铜板的时候,秦浩也算了一下,一共六十二个,也就是说一个银元差不多相当于一百二十个铜板,的确是不便宜。 不过也正常,这年头肉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原本就是奢侈品。 “走,找个地方买几件衣服,洗个澡。” 吃饱喝足,秦浩再也忍受不了身上散发怪味的衣服,在阿福的带领下前往成衣店,作为乞丐,阿福对津门还是有所了解的,哪里有饭庄酒楼,哪里有达官贵人出没,他都门儿清。 一路上,秦浩所见大部分都是低矮的木屋或者是黄土房,街道上路过的民众一个个也都是骨瘦如柴,几乎就没见过胖子,而且大部分民众给秦浩的感觉很不好,一个个眼睛发直,怎么形容呢?就好像是对生活失去了希望,就像是一具具行尸走肉。 一直走到能远远见到小洋楼的街道,路上的行人才逐渐变得多元化起来,有拉着黄包车满街跑的车夫,有大腹便便吃得脑满肠肥还搂着身材妖娆招摇过市的土豪,自然也少不了操着各种方言叫卖的伙计。 “少爷,就这家吧,这家便宜,料子也不错,耐穿。” “嗯,就这家吧。” 秦浩也不挑,能把这身馊了的衣服换掉就成。 “唉唉,有点眼力劲成嘛,要饭的去饭庄,我们这儿可没吃的。”成衣铺的伙计见一大一小俩叫花子就要往里闯,不耐烦的喊道。 秦浩倒也没往心里去,毕竟就他们这身打扮也不像是买得起衣服的,于是朝着阿福使了个眼色。 阿福心领神会,挺起腰杆从围在腰上的系带里拿出一块银元,不过他舍不得像秦浩那样直接把银元抛给伙计,只是在手里掂了掂。 伙计狐疑的打量着二人几眼:“这银元是真的吗?” 阿福争辩道:“这还能有假?” “那可说不准,最近这假袁大头可不少。” “给,瞧好了,是不是真的。” 伙计拿起来吹了一下,一阵清脆的震荡声响起,立马态度恭敬了不少:“嗨,二位爷这是在哪儿糟了难了,快里边儿请。” “哼。”阿福不满的从伙计手里拿回银元,跟在秦浩身后进了成衣铺。 “这位少爷,看看这边儿都是合适您穿的。”伙计殷切的介绍着。 秦浩暗自好笑,合着民国也知道孩子的生意好做,成衣铺都有专门的童装区了。 “就先拿这三套吧,阿福,你也来三套,我帮你挑。” 说完,秦浩完不给阿福拒绝的机会,径直走向男装区域,不过说实话这些衣服不管是款式还是颜色都比较老,看起来灰扑扑的,也没什么好挑的,随便选了三套,结账的时候,居然还挺贵的,一块大洋还不够,又添了四十多个铜板。 走出成衣铺的时候,阿福嘴里一个劲的念叨:太败家了,以后可不敢这么花。 结果下一刻,秦浩就找了一家客栈,开了一间房,又花了二十多个铜板,把阿福给心疼的差点流眼泪。 “阿福,你去买点石灰来,另外再叫店家烧点热水。” “哦。”阿福不明所以但还是按照秦浩的要求去买来了石灰。 回到房间后,阿福就见秦浩正在往洗澡的桶里倒热水,之后又倒了一些冷水,还用手试了试,随后就开始往洗澡桶里倒石灰。 等到石灰逐渐化开之后,就见秦浩直接脱光跳了进去,还把自己整个身子都沉进桶里,好一阵子才起来。 “少爷,你这是做什么?” 秦浩闭着眼睛缓缓道:“驱虫。” 作为一个现代人,秦浩可受不了虱子、跳蚤在头发、身上钻来钻去,驱虫是必须要做的。 条件有限,现成的驱虫药没有,就只能先拿石灰水代替,虽然对皮肤有些损伤,但也好过顶着一头虱子到处跑。 秦浩足足泡了半个小时,等他出来的时候,洗澡桶里水面上飘了一层黑色的小点点。 之后,秦浩又让阿福打了热水,美美洗了个热水澡,才穿上刚买的衣服。 “你也进去泡泡。” “少爷,我就不用了吧” 秦浩没好气的道:“我好不容易才把这些虫子从身上弄干净,你想传给我是吧?” “我少爷”阿福百口莫辩。 “行了,别废话了,赶紧进去,记住以后跟着我,至少三天洗一次澡。” “哦。” 等阿福泡完洗完之后,秦浩又检查了一遍,发现的确是没有虫子了,这才让他换上新衣服。 “少爷,咱们这样坐吃山空可不行,得干点营生,这钱经不住这么造啊。” 吃晚饭的时候,阿福苦口婆心的劝道。 秦浩点点头,抢来的钱花起来也快,这么一天两块大洋就没了,剩下的三块大洋确实不能这么花了。 “这样吧,今天那家羊汤店你看到了吧,要是咱们能做出比那味道好十倍的羊肉,你说能不能挣钱?” 阿福一想到那羊肉的味道,口水都流下来了,比那家羊汤店还好十倍?他都不敢想象有多好吃,下意识点头,随后又茫然的道。 “可是,少爷,我不会做羊汤啊。” “你不会,我会啊!” 阿福望着秦浩,直挠头,在他记忆里,秦浩是个从小被捧在手心里长大的孩子,别说做饭的,以前吃饭都有丫鬟喂,怎么突然又会打架,还会做菜了? “一定是老爷跟太太在天有灵保佑着少爷。” 转过天,秦浩就领着阿福四处看铺面,三块大洋日常生活来说自然是不少,但要开一家铺子,可就没那么简单了,店租、食材、配料那都是一笔不小的开销。 好的铺面一个月的租金都不止三块大洋,不过秦浩并不在意,他有信心凭借味道征服顾客。 最后,一番讨价还价,秦浩花了一块大洋租了一间只有十来平米的铺面,在街道最角落那里,平日里人流量很少,隔壁铺面的老板都用一种看傻子的眼神看着秦浩二人。 随后,秦浩在菜市场买了半只羊,又去买了一些香料。 回到铺面便支起一大口铁锅开始熬煮起来,随着羊肉的香味逐渐飘散开,吸引了不少食客驻足。 “老板,你这羊汤跟羊肉怎么卖啊?” 阿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