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阳西斜,红霞漫天,橘红的阳光斜穿过官道旁的密林。 不远处,农人们正在忙碌的收割麦子,一群小童手里拎着竹编的篮子,低头捡着麦穗,不时跟自家爹娘炫耀一番,童音稚嫩,“娘,看!我又捡到一个麦子。” “小石头真棒!”皮肤微黑的妇人抬头笑看着小童,擦擦额头上细细密密的汗水,一脸慈爱。 小童笑声清脆,让人听之忘忧。 正在此时,远处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忙碌的农人们起身紧张的看向官道,只见七八匹骏马疾驰而过。 一马当先的男人一袭醒目的大红飞鱼蟒袍,腰束鸾带,威风凛凛,皮肤玉白,目光慑人。 男人叫陆绎,锦衣卫七品经历。其父陆廷,乃是锦衣卫最高指挥使,深受皇上信重。 紧随其后的少年,十七八岁模样,青蓝色长身罩甲,革带皂皮靴,正是统一的锦衣卫装束,可因他雌雄莫辩的精致容颜,冷冽的气质,比他身后的五六个同伴,更加引人注目。 少年正是许念。 说来真是意外,本来是要去度假世界。可在许念即将进入度假世界之际,她和系统希希突然遭遇了时空乱流,情急之下,许念强横的以灵力破开就近的一个世界壁垒,结果刚进来,就被此界的天道给坑了。 成了个刚刚满月的女婴,最重要的是,天道封闭了她以前的记忆。 从许念记事起,她娘就告诉她,她是个男孩,以后一定要金榜题名,光耀门楣。 白纸一张的许念,此时是她娘说什么,她便信什么。虽然没了以前的记忆,可藏在灵魂深处的本能,让许念学什么都快,过目不忘,举一反三。内功修炼更是一日千里,自四岁学武,短短十三年,她的武功已是出神入化,难觅敌手。 直到她十三岁那一年,少女初次来葵水,血流不止。她当时还在院,被那场景吓坏了,以为自己快死了,匆忙和夫子请了假,怕母亲知道了担心,所以一个人悄悄去了医馆,一路上,她设想了无数种自己可能的结局,心中无比惊惧。 结果,整个人浑浑噩噩的被郎中大骂着轰出医馆,“你一个女人,这种事竟然来看大夫,你是疯了吧!你娘没教过你啊!真是不知廉耻!不知廉耻……” 女人!她是女人? 可她娘一直告诉她,她是男人!日后要支应门庭,要克己复礼,要比所有人都更努力,更优秀,将来考取功名,光耀门楣。 她一个女人,即使有状元之才,可进入考场之前,只搜身检查这一项,她要如何蒙混过关?更遑论,还要经过院试、乡试、会试和殿试。检查只会一次比一次更严格。一但查明,治她个藐视皇权,愚弄考官之罪,她焉能有命? 金榜题名?现在听来,真是对她最大的讽刺。她这十三年,就是一场可悲的笑话。 那天的雨下很大,她站在雨中如遭雷击,泫然流涕,雨滴噼啪的砸在她的脸上、身上,混着眼泪,砸进脚下的一片泥泞之中。老大夫站在门内跳脚的指着他骂,哗哗的雨声,也遮掩不住他的怒喝,还有那几分窘迫。 许念浑身湿透的回到家中,她娘沈如眉依然在屋内抄经,为她那只存在于回忆里的父亲。这么多年了,她几乎日日不辍,放在许念身上的心思,少的可怜,对她说过最多的一句话,“你一定要好好努力,金榜题名,将来好为陈家光耀门楣,让你爹在九泉之下也能安心。” 沈如眉的丈夫叫刘子清,是个颇有才情的举人,他最后一次进京城赶考,路上不幸染了风寒,一病不起,没撑多久,人就去了。 许念做到了沈如眉所要求的一切。而她,却骗了许念这么多年。 “你今日怎么回来的这般早?不用进学啊?外面下雨了?”看着脸色惨白,衣服和头发都还在滴水的许念,沈如眉问的也只是这些。 “我,我是女人?”颤抖的问出这句话,许念的心都碎了,她几乎无法呼吸,做了十三年的男人,性别认知里,她就是个男人,可是现在?眼泪不由自主的溢出眼眶,如同断了线的珠子一般,滚滚滑过脸庞。 沈如眉抄经的手顿了一瞬,又若无其事的继续,“对。” 一个字,说的无比轻巧随意,脸上不见半分歉疚。 见许念愣在那里不说话,她挽袖蘸了蘸墨,平静的脸上竟然看不出刻薄之态,“你也别觉得委屈,我知道,你去跟谭伯打听过自己的身世,我今日也实话告诉你,你是我捡的。” “若不是当年我捡了你,你现在还不知道在哪个犄角旮旯受苦呢!你占了我儿子的位置,就该长成我期许中他的样子。”沈如眉出口的话,理直气壮。 让想问一句‘为什么?’的许念,没了开口的欲望。 <
r> 从始至终,她从没觉得自己有错,反而还觉得许念不知好歹。 可她也不想想,这些年要不是许念帮她处理那些欺上门的族人,震慑住她娘家那群恨不得用她再换一次彩礼,拼命吸血的父母兄弟,她的日子能过的这般顺遂舒心? 一开始,她会捡许念,根本就全是为了她自己。 她的儿子陈瑾,是遗腹子,因为孕期沈如眉失了丈夫。娘家、婆家一拥而上,都想瓜分掉刘子清的家业,导致她一直情绪不稳,早产艰难的生下个儿子,在她觉得自己终于有了依靠时,还未满月,身体病弱的陈瑾便夭折了。 天道小团子虽然坑了许念一把,她用灵力强力破开此界空间,差点造成空间裂缝,小团子也只是为了捉弄她出出气。最后依然把她安全的放到了城外香火最为鼎盛的寺庙后院,确保她安全。 明白说,在当时,不是她救了许念,而是许念救了她。这些,虽然两人都没提,可大家都是聪慧之人,彼此心知肚明。 一场对峙,以许念和沈如眉的最后一句结束,“从前种种,譬如昨日死;以后过后,各自安天涯。” 自那日起,许念孑然一身的离开了宜宾城,宜宾城地处西南,她出了北城门,头也没回的走了城外最宽的那条路。 因为沈如眉近乎严苛的要求,许念这些年的时间,不是用来读,便是用来习武,她没有一个朋友,这座她生活了十三年的城市,对她来说,无比陌生。 一路慢悠悠的行着,走走停停,遇到劫道的,客气的,就出手教训一番,不客气的,她腰间的软剑秋水便会见血。 手里没了银钱,便只身去劫掠匪寨,有钱了,又开始吃喝玩乐,放浪形骸,每日醉生梦死,虚散度日。可骨子里的礼仪风度,雌雄莫辩的精致容颜,让少年颓靡的她看着更加迷人,引得许多姑娘芳心暗许,为她痴迷。 说起秋水这把剑,就不得不提她无意间打开的芥子空间,这个空间,一度让许念怀疑她是下凡历劫的神仙。 那天出了北城门,走过喧闹的人群中,孤寂感弥漫心头,只想找个只属于自己的地方,安静的待一会儿,闪念间,人便已入了空间。 空间里虽然各色宝物随处可见,金银更是堆积如山,可她分毫也未取用,只拿走了这把名为秋水的软剑。 资阳城外,意外救了县衙的捕头王义,并帮他缉拿住了贼人,他见许念功夫了得,虽性子冷淡,但为人仗义,在王义的极力游说下,许念成了资阳府衙的一名正式捕快。 一年的捕快生涯,让许念见识到了各种人间悲剧,生死别离。她心底的那些伤痛,和这些比起来,便如秋毫之末。 所以,她不再纠结于男女,无论是何种性别,她都是这世间唯一的自己。 赏最美的景,骑最快的马,喝最烈的酒,品最鲜的菜,玩最利的刀,杀最狠的人,睡最靓的……妞 妞??妞! 许念觉得,这个她恐怕做不到。 不过,睡最靓的崽。 这个,可以考虑考虑! 所以,在陆绎问她,“陈瑜,你愿意来锦衣卫,做我的人吗?” 她答应了。 不仅仅是因为陆绎是她遇到的,最靓的崽。 而是,她已孑然一身,无牵无挂,红尘中走一遭,去京城做锦衣卫,她能见识到这世间更多风景。 资阳城终究太小,装下不她的梦想。 “大人有令,大家快马加鞭,天黑前尽量赶到驿站。”岑福马速未减,高声朝众人喊道。 岑福也是锦衣卫,长的一表人才,是陆绎身边最信任的得力下属。 不得不说,能入锦衣卫,长相,身材,气质,尽皆人中翘楚。 一轮弯月斜挂天际,天空中星子点点,林子里不时传来几声蛙叫,风吹过,带来一阵夏日的暑热。 “大人,天色已晚,我们是不是在这林中休息一晚,明日一早再赶去应天府?” 陆绎看了看天色,轻夹马腹,一拉马缰,马儿慢慢停了下来,“先休息一晚,明日卯时初,继续赶路,午时之前,必须赶到。” 身后众人动作一致,齐齐下马,高声应诺。 动作熟练的掏出干粮和水囊,准备应付一顿。 时间充裕,许念绝不会委屈自己的胃,朝陆绎拱手行礼道,“大人,属下去林中打几只野物,给大家加个餐?” 四年相处,陆绎对许念的属性,已是心知肚明,眼神略显无奈的朝她微微颔首。 他知道,就是他不答应,许念也能偷摸跑去给自己加个餐,从来不会委屈了她的那张嘴。 <
r> “注意安全!” “谢大人关心!”话毕,人已闪身入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