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吃第三者的心脏撑死,受古代酷刑‘梳妆’而死等等。一例外的,那些死亡的人,都应验了他们发誓时许下的死亡方法。而且远远不止他们俩人要死,就连和他们有关联的,直接参予了破坏他们之间承诺的人也会以相同的方法死掉!”
我摸了摸额头:“如果真像你说的那样,沉溺池是个很出名的地方,出名到时悦颖这种粗神经的人都知道。那么专程前去许愿的人一定会有很多,要知道现代人的感情原本就很薄弱,今年的离婚率甚至比结婚率还高了十个百分点,离婚对于人类而言是最大的背叛。那些在承诺池前许下过愿望而又背叛对方,甚至离婚的人,肯定更多,但是并不是每个人都死亡了。死掉的只是少数而已,这件事你又能怎么解释呢?”
“这就是我想探寻的真相!”怡江缓缓道:“沉溺池一定有一套它自己判断的标准。又或者只在特定的时候许下承诺才会起作用。所以我才坚持来采访时女士。”
“你认为我的姐姐也和姐夫在承诺池前许下过承诺?”时悦颖紧张的问。
“很有可能。毕竟你的姐夫杨名染和他的情妇死的实在太不正常了,警方都没办法查证,估计这个案件最后也会不了了之。”怡江点点头。
“那你的意思是,姐姐也会以当初承诺时的同样的方式死掉?”时悦颖脸色惨白。
“这个我就不知道了。你的姐姐,她是个例外。所以我才冒着丢掉饭碗的危险执意过来采访。”怡江面色凝重的解释道:“一般而言,在我看到的所有‘沉溺池’案件中,全部的相关者都是在同一个时段,也就是时间差不会偏离20分钟的范围段死亡的。但你的姐夫在昨天凌晨三点十九分死去,而她的情妇也在凌晨三点九分死掉。可是你的姐姐却直到现在还活得很滋润,所以我也很迷惑。”
“我明白了,你来采访,主要是想知道时女士究竟有没有在沉溺池前许过愿望,如果许过,究竟是许下了什么愿望,对吧?”我沉思片刻道:“没问题,我会帮你问的。”
“谢谢,这是我的名片,如果有结果请打电话通知我。”怡江点头,爽快的掏出一张名片递给我,然后站起身和她的搭档离开了。
我将她们送出门,便坐在沙发上一动不动的思考着。
“喂,你在想什么?”时悦颖明显有点心不在焉,终于忍不住用手推了推我。
“没什么。悦颖,你相信她的话吗?”我抬头问。
“不,不知道。”她迟疑的回答。
“看来你是相信了。嘿,真有点搞笑,虽然很不合逻辑,而且难以置信,但是,我居然也有点信了!”我苦笑着,深深吸了一口气:“悦颖,有没有什么有效的办法联络到你的姐姐,如果这件事是真的,恐怕,她会十分的危险!”
还没等她打电话去联络,电话已经急促的响了起来……
所谓承诺,翻开辞海就能准确的得到解释。这是人与人之间,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所说的具有一定憧憬的话,一般是可以实现的。
承诺,是受要约人按照所指定的方式,对要约的内容表示同意的一种意思表示,在国际贸易中,也称“接受”或“收盘”。
任何有效的承诺,都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要约和承诺是一种相对人的行为。因此,承诺必须由被要约人作出。被要约人以外的任何第三者即使知道要约的内容并对此作出同意的意思表示,也不能认为是承诺。被要约人,通常指的是受要约人本人,但也包括其授权的代理人。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其承诺都具有同等效力。
承诺必须是在有效时间内作出。所谓有效时间,是指要约定有答复期限的,规定的期限内即为有效时间;要约并无答复期限的,通常认为合理的时间,即为有效时间。
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即承诺必须是无条件地接受要约的所有条件。据此,凡是第三者对要约人所作的“承诺”;凡是超过规定时间的承诺,。
凡是内容与要约不相一致的承诺,都不是有效的承诺,而是一项新的要约或反要约,必须经原要约人承诺后才能成立合同,关于承诺有效要件,大陆法系各国要求较严,非具备以上三要件者则不能有效。
而英美国的法律对此采取了比较灵活的态度。例如,美国《统一商法典》规定,商人之间的要约,除要约中已明确规定承诺时不得附加任何条件或所附加的条款对要约作了重大修改外,被要约人在承诺中附加某些条款,承诺仍可有效。承诺可以面方式进行,也可以口头方式进行。通常,它须与要约方式相应,即要约以什么方式进行,其承诺也应以什么方式进行。对于口头要约的承诺,除要约有期限外,沉默不能作为承诺的方式,承诺的效力表现为要约人收到受要约人的承诺时,合同即为成立。
口头承诺,要约人了解时即发生效力。非口头承诺生效的时间应以承诺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为准。一般认为,承诺和要约一样准许在送到对方之前或同时撤回。但迟到的撤回承诺的通知,不发生撤回承诺的效力。
从这些资料里可以看出,情人之间的承诺有着许多不可预测性和随意性,也不可当作法律效应的参考。当两个人之间的感情热闹时,什么天长地久,海枯石烂的话都能说出口。而热恋中的人,公认的智商为零,当然不可能去考虑承诺是不是会兑现,而假如无法兑现的话,自己究竟会怎样……
不知道沉溺池是怎么判断承诺的标准的,但是,看得出它在怡江的判断中,是一个执法者,默默地执行着背叛承诺后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