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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九、爱护森林

黑色骑士的统军叫“阿拉梦”,原先是阿买疆的副将,因阿买疆放走了夏宇龙被贬,他就此上位。

阿拉梦在领兵打仗、笼络人心方面也有自己的一套办法,他画出大饼,许下承诺,很快便将红色骑士和土拨鼠组织了起来,将他们打撒,安排穿插在黑色骑士的队伍中。

虽然矮人魔族损兵折将不少,但经过他这么一组织,一个庞大的军团就此形成,细细算来,阿拉梦已手握重兵七八万人,只要死守在城墙的破裂处,他们便可在城里安然无忧。

冥灵两界庞大的海军,在毫无阻拦的情况下顺利登陆了,他们有的手持盾牌,有的举着战戟,有的拉开弓弩,向不夜城匍匐而来。

指挥这场战斗的正是“西风族族长”,金毛鼠成了他的副将。

虽然再次回到冥界,金毛鼠心有不甘,但他不得不面对这个现实。

而且这次归来,并不狼狈,他得到了应有的尊重和相应的官爵,它手下统领几千个魔兽,但它任不满足,它还想爬上更高的位置。

为何族长与金毛鼠会变成魔兽军团中的一员,这事还得从前边说起……

族长和金毛鼠在乾坤派追杀夏宇龙时败下阵来,族长彻底地发疯了,他整日笑嘻嘻的不省人事,连吃饭穿衣都要人伺候,完全变成了一个废物。

憨头小二见族长已毫无任何利用价值,化作紫红丹珠被白鸽叼着往西北方向飞去,便不再理会族长和金毛鼠了。

在关键时候,金毛鼠还是比较讲义气的,族长疯疯癫癫的这段时间,他细心照顾、不离不弃,在灵山脚下的西凤楼度过了一个漫长的寒冬。

第二年开春,族长的疯癫病痊愈了,在金毛鼠的怂恿下,二人在灵山山脉干起了盗墓的营生。

金毛鼠会分金定穴之术,在冥界也学到了一些如何识别阴卦之法,灵山山脉的两座商朝的大墓很快就被他们洗劫一空,积累了一些资本后,二人又往中原更大的墓葬群去了。

一直以来,族长寻找金缕玉衣的想法从未停止,他只想拿到金缕玉衣后杀回西风部落,将长老和拓跋胡仙彻底扳倒,带领族人一统中原。因此,每盗窃一个古墓,他一定要见棺见底才肯罢手。

对于金毛鼠来说,盗墓只是他一个谋生的手段而已,冥界那暗无天日的生活,对他来说是挥之不去的噩梦……

他不想再去冒更大的风险,他只想赚够钱后,找一个与江湖分针无关的地方,娶一个漂亮的老婆,好好享受在凡间的生活。

从冥界死里逃生的金毛鼠,对自己的人生重新规划了一番,他认为,知足常乐、活在当下才是最快乐的事情,连神马都是浮云,更别说其他了。

让金毛鼠郁闷的是,自己没有半点内力,不会一丁点武功,族长时常骑在他头上拉屎拉尿,只要族长说往东走,他绝不敢往西行。

经过多次盗墓,族长从金毛鼠那里积累了很多盗墓技巧和经验,只要一言不合族长就要单干,这让金毛鼠即懊恼,又无奈……

心里时常暗骂道:“此人听不进别人的建议,刚愎自用、不可理喻,真是悲哀啊,三界之中为何偏偏碰上这样的朋友!”

但金毛鼠又离不开族长,族长力大无比,古墓中很多巨石门还得靠他来挪,很多暗器,还得靠他宽大的身躯和手中的长剑来挡……

说得直白些,族长就是他的马前卒,是被他利用的一颗棋子而已,说得更通俗些就是在前方送死的,如果在战场上,那他就是敢死队。

族长自然也离不开金毛鼠,金毛鼠在展露技能的同时,总是有所保留的,带会徒弟饿死师父的道理他并不是不知道。

而且,这个度还把握得非常的到位,该解释的地方他总是不厌其烦的解释,该隐晦的地方他坚决一个字不提,有些一语便可点破的地方,他总是绕了一大个弯子,说得玄乎乎的,把族长忽悠得一愣一愣的。

“嗯!”族长时常点着头应道:“说得有很道理,我咋就想不到这些,好好干,事成之后封你为摸金校尉,到时候荣华富贵、天下美女应有尽有!”

在族长看来,金毛鼠唯一有价值的地方就是帮他寻找金缕玉衣,金毛鼠没有什么大的政治报复,对于这种人要经常通过洗脑来提高他的政治远见,让他为自己好好卖命,当然了,毕竟是同生共死的兄弟,事成之后,自然也少不了有他的好处。

金毛鼠在心里嘲讽道:“你这呆瓜子,懂个锤子,谁稀罕你的摸金校尉,老子是春秋时期的人物,对金缕玉衣不感兴趣。”

二人虽“同床”但“异梦”,每次二人意见相左的时候,金毛鼠最终不得不屈服大胡子的威严之下,在人身自由上,金毛鼠已被大胡子给“绑架”了。

族长把利剑往地上重重一插,喝道:“如有二心,必死无疑,如果顺从,今后必将荣华富贵!”

“我……我依大哥便是,都是自家兄弟,何必要搞得那么认真?”金毛鼠被吓得滚屁连连。

金毛鼠善于经营,二人在很短的时间内便积累了很多财富,如果二人知足常乐,他们富足、滋润的小日子是不成问题的,甚至几辈人都吃不完,或许他们的子女长大成人后,还可结为夫妻或兄弟。

族长却善于折腾,他盗墓成瘾,听不进锦毛鼠的劝,拖着金毛鼠四处寻找墓葬群,他的目的并不是积累财富,而是寻找金缕玉衣。

随着盗的墓越多,族长的私欲越是膨胀,他坚信,只要找到了金缕玉衣,他便可打败西风长老,统一西风部落指日可待,到时候争霸天下,建立属于他自己的王国。

金毛鼠时常劝他说,金缕玉衣可遇不可求,盗了这么多墓都没被发现,还是认命吧、收手吧,别再干盗墓的营生了,总得为自己积些阴德啊!

族长更本听不进去,拖着金毛鼠疲于奔命,中原边陲所有的墓地都被他们光顾过了,仍旧不见金缕玉衣的踪迹,他仍不甘心,将目标放在了中原腹地。

俗话说,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就在他们盗窃南山古墓时,又误闯了“幽魔古道”,回到了这暗无天日的冥界。

金毛鼠万念俱灰,想死的心都有了,族长却保持平常心态,因为他知道,完不成刺杀夏宇龙的任务,回到西风部落,心狠手辣的西风长老是不会放过他的,就算不斩他的头颅,也会被流放或被贬为庶民。

多年前,族长充当长老马前卒,平叛了很多部落,因此而四面树敌。如果手中不掌握兵权,他的仇家会将他乱棍打死、暴尸街头的。

族长会时不时地长声叹气,愤愤地道:“我这样为长老拼命了,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到头来却落得这般惨境,究竟是为了什么,西风长老也太不尽人情了,我何必再回去替他卖命?”

金毛鼠在一旁安慰道:“行了,别在此感概了,已经够知足的了,现在我们有的是钱,找个地方隐居下来,安安稳稳过下半辈子吧,别再折腾了。”

族长又叹道:“很多事情你不懂,是你格局太小,燕雀安知鸿鹄之志!”

金毛鼠瘪着嘴,道:“格局,我从来都没有什么格局,只要吃饱喝足便是格局,唉,是你太留恋手中的权力,舍不得江湖之远,如果西风长老不追究往事,恐怕你早就投怀送抱去了吧!”

族长沉默良久,他望着前方若隐若现的墓山,陷入了沉思,这几年戎马生活、血染沙场的一幕幕在眼前浮现,他的眼眶湿润了,他觉得他不应安于现状,趁着热血未减,他还要奋斗,做这最后一博。

金毛鼠又问道:“你就不考虑你的家人?你的家人每日都盼你早些归家。”

族长沉吟片刻,缓缓地道:“我就这么一个八十岁的老母,如果我不回去,西风长老不会杀我母亲,我母亲还有一丝生存的希望,长老这个人我是知道的,但如果我落入长老手中,一切都不好说了。”

“可是……”金毛鼠欲言又止。

“别可是了,只要随我完成大业,咱就有翻身的可能。”族长拉拽着金毛鼠的衣领,朝着前方的南山古墓走去。

金毛鼠的魂与身不符,他的身材一天天变得矮小起来,得了缩骨病,在身材高大的族长面前,他就如一个孩童,拳脚功夫不及族长十分之一,他又逃不出族长的掌心,任何事情只得听族长的摆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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