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某之行为,属于紧急避险,参照《刑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不需为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而罗某因报假警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派出所对其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并罚款三百元的处罚。”
“警方提醒:遛狗牵绳已有明确法律规定,《动物防疫法》第三十条:携带犬只出户,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这是为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如因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而造成他人损害,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之规定,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警方再次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请大家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共同维护和谐绿色的网络环境。”
……
这则通告一出,爱狗人士直接傻眼。
反转来得太快就像龙卷风。
官方这次怎么动作这么迅速!
焯了!
又是喜闻乐见的反转。
这种事情网上发生过不是一次两次了。
但像这次反转得这么快(当天反转)还反转得这么彻底(官方辟谣)的, 属实少见。
不管怎么说,
现在官方发布警情通报,给这件事彻底定性。
事件真相大白。
曾经那些被爱狗人士喷得无奈跑路的吃瓜群众,这下来了状态,立马东山再起卷土重来,向着爱狗人士就发起了大反攻。
一来二去,话赶话的,矛盾越来越激化,仇恨越来越深刻。
骂得也越来越凶。
于是乎,这场脑残粉征讨黑子的闪击战,渐渐的演变为了脑残粉和爱狗人士这两大极端群体之间的大混战!
甚至还有爱狗人士组成突击小分队,跑到微博花坤明星超话里面偷袭大本营。
反正这场战役是愈演愈烈,越打越凶。
网络上硝烟四起。
大道都磨灭了。
史称——“坤犬不宁”战役。
坤,是花坤的坤。
犬,是狗子的犬。
这边硝烟弥漫,激战正酣。
另一边,林北捧着手机都快笑成大粪了。
家人们谁懂啊,坐看狗咬狗真的太爽了。
尤其这场争斗还是自己挑起来的。
那种成就感和满足感,简直绝了有没有?
如果你以为林北的爆杀就只有这些小打小闹,那就大错特错。
这才哪到哪?
开胃小菜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