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云晚浑身都疼。
被猪啃得都见骨头了,能不疼嘛。
这就是死了的感觉吧,又重新来一回,老天爷可真是恨她哇。
“这丫头可算不烧了,烧了三天三夜,可把我给急死了。”外头传来一个清脆爽利的女声,透过门帘直扎进宋云晚的耳中。
宋云晚猛的睁开了眼睛。
屋外强烈的阳光白晃晃地尤为地刺眼,宋云晚连忙用手遮住了眼睛。
可这一看,她顿时愣住了。
她手上的烂疮呢?她记得从胳膊到手背,手心,上头全是花柳病发病后留下的可怖的烂疮。
烂疮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双白皙细嫩的胳膊,上面没有一点污垢,也没有烂疮,细腻光滑的如剥了壳的鸡蛋,她的双手很粗糙,就是做惯了活留下的。
宋云晚仔细闻了闻自己身上,除了一股淡淡的中药味道,再没其他的味道。
她不臭了啊!
正在愣神的功夫,又听到外头传来一个声音。
“和英,这几日你也辛苦了。云晚她自小没了娘,你多费心了。”
“大嫂,你这说得什么话。我当时嫁过来的时候,就说过要把云晚当自己亲闺女对待,我可不能说话不算话啊?况且,她又听话又懂事,比我那两个兔崽子乖巧得多,又总是帮我打下手,这样乖巧的女儿,谁不喜欢啊!”
“云晚是个好孩子,你对她好,她会记得你的好的。”
“我也不要她记得我的好,她自己好就好了。这孩子烧了三天三夜,也不知道会不会伤了脑子……”
外头两人的说话声清晰地落在了宋云晚的耳中,她从刚开始的迷茫疑惑,到现在的清醒愤恨,宋云晚捏着小小的拳头,面目狰狞,眼底是滔天的恨意。
这外头的声音,宋云晚就是化成灰,也记得这个声音。
这可是她的好后娘——辛和英。
只是,她不是死了吗?她亲眼看到那个青衣男子一剑刺穿了她的胸膛。
宋云晚不敢相信自己看到的,也不敢相信自己听到的,她猛地起身要下床去看看,可由于躺了太久,又刚恢复,脚步一个踉跄,碰倒了炕上的矮几,矮几上的药碗“哐当”一声,落了地,砸碎了。
瓷碗碎了一地。
一块瓷片飞溅起,扎破了宋云晚的指心,嫣红的鲜血一滴一滴,掉落在地。
痛?
明明猪啃食她肉的时候才更痛啊!
门帘被掀开,一个人飞快地冲了进来,一把抱起了宋云晚:“云晚,你醒了?你这孩子,怎么下地了?大夫说你身子还虚着,要你多躺几天呐,快回去躺着。”
宋云晚视线从滴着的鲜血上收回,望向了辛氏。
辛氏穿着靛蓝色的夹袄,头发简单的挽了个发髻,上头斜插着一根银簪子,耳坠上挂了两个银坠子,除此之外,身上再无其他的饰品了。
她明明记得辛氏后来穿着玫红嵌云丝的绫罗绸缎,头上插着金簪,耳上挂着上等的碧绿翡翠耳铛,手腕上带着翡翠玉镯,涂着口脂,白粉扑面,穿戴得华丽而张扬,哪里还有半分在宋家村时那朴素简约的模样?
“云晚,快躺着吧,你娘守了你三天三夜了,可不兴作践自己的身子,辜负她的一番好意!”一个陌生又熟悉的声音,宋云晚抬头,看到了一个熟悉的人影,正满含心疼望着自己。
那是崔兰,她叫婶儿的。对宋云晚很好很好,将她当亲闺女一样看待,只可惜好人不长命,在她嫁去陈家之后,没一年就得病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