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理说,这已经超越无数灾民,甚至超过不少西京城百姓。
搁在一般人身上,特别是北方灾民,一条贱命能换两间屋子,换来两百安家费、卖命钱,只怕人人求之不得。
但曹仁是曹信大哥,哪怕曹信前世比曹仁大,可这一世,对这个同父异母的大哥的品行,曹信心里还是很佩服很敬重的。
他没法眼看着年仅十六的曹仁在帮派里过着刀口舔血的日子,不知道哪一天就丢掉性命。
“赚钱!”
最终还是要回归到‘钱’。
有钱走遍天下,没钱寸步难行。
“该怎么赚钱呢?”
曹家一穷二白,没有本钱就没法做生意,小买卖都难做。
手工业?
技术活?
不会!
有一门技术也不至于沦落到逃荒数千里的地步。
“乞讨!”
曹信想起这一路磨练出的唯一一门能挣钱的技艺,再一想西京城马行街市的热闹,要是能在那里摆碗行乞,凭他一手‘莲花落’的腔调,日进百不是梦。
但大哥入帮派,自己再去乞讨,曹家的名声可就彻底坏了,这两间房子都未必保得住,很可能会被大杂院的住户联名赶出去。
“难难难!”
人间不易,曹信叹气。
……
日头西斜,院里逐渐热闹起来。
这座大杂院算上新搬进来的曹家,一共住着十六户近百口人,绝大部分都是孙家的伙计、工人、师傅、掌柜,分散在孙家名下许多产业。
同事加邻居,关系自然亲密。
三三两两说着话,精神面貌跟北三省的百姓截然不同。
不过,热闹是他们的,与曹家无关。
曹家是逃荒来的,城里人骄傲、排外是一方面。
另一方面,曹家没有正经营生,顶门立户的曹老大是混帮派的,没人愿意沾染。
初来乍到。
穷得吃土。
门庭冷清。
这就是曹家现状。
……
“五哥五哥。”
曹信坐着,弟弟曹良小跑着回来,两手捧着一把花生。
曹良今天六岁,比曹信小两岁,瘦瘦小小,常年营养不良让他看上去只有四五岁模样,瘦的脱相。
穿的也破破烂烂,曹信已经忘记是从哪里捡来的这一身。
刚到院里没少被人笑话。
不过,历经三年苦,如今在西京城有了住处,不用整日赶路,虽然因为家里在院子里被排斥,没小孩儿愿意跟他玩,甚至要不是两个哥哥,他还得受欺负。但曹良早习惯了,一个人也能很好。
“五哥,看!”
“我挖蚯蚓送后院,这是小燕姐给的。”
曹良脸上脏兮兮,有灰有汗,嘴唇泛白,但精神很亢奋。
他昨个儿见院里几个同龄小娃抓虫子送到后院徐大志、房小燕两口子家里,带回来几把蔫了的菜叶子,便得了主意。
今天一大早兴冲冲的去挖蚯蚓,再一趟趟送去后院,居然换回来一把花生,可把他乐坏了。
劳动就能换来收获,让小曹良格外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