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要配出几条真正血统的狼狗,用来做警犬。
于是几天以后,追风又被警队的车拉走了。
哪儿有两个警花,长得不错,对追风也很好,天天给它好吃的。
大概又过一个星期,队长觉得差不多了,很快拉来一条最好的警犬。
那是一条母警犬,跟狼差不多,价值四十多万,训练有素,破获过不少大案,正在生理期。
队长觉得只要母警犬能怀上追风的崽子,一定能繁殖出第一代狼狗做警犬。
铁笼打开,他们将母警犬放了进去。
那条狗看到狼王的瞬间,还觉得自己是块料,眼神里显出不削。
“哼!乡巴佬,老娘的身子便宜你了……。”
它刚要过去跟追风增进关系,哪知道狼王愤怒了。
追风的眼睛一瞪,嘴巴一张,四蹄腾空,只一口,训练有素的警犬就被撕裂,当场暴毙身亡。
四十万就这样打了水漂。
那队长心疼得直跺脚,破口大骂:“玛德!这条狼怎么这么厉害?把它关起来!饿它一个礼拜,瞧它还嘚瑟不?”
于是,追风又被饿了一个礼拜。
被关在笼子里,它仍旧无法遏制对大自然的向往。
追风的眼睛经常瞧着天空,心里在想着斧头山,想着那些兄弟们,想着山林里自由自在的生活。
最想念的当然是乔月,可惜它不知道乔月在哪儿。
大都市里到处是高楼大厦,它迷失了方向,搞不清在什么地方。
中午,一个饲养员终于来喂它,将食物倒进铁笼里。
没明白咋回事,追风就下口了。
嗷呜!一口下去,饲养员的裤子被它拉上,咝咝啦啦扯成了布条。
那人吓得连滚带爬,抱头鼠窜,半条裤腿子也让追风拉进了铁笼里。
当天下午,任何人都不敢靠近它了,只能让它自生自灭。
追风聪明地很,它咬饲养员的裤子不是为了伤害,而是为了逃走。
逃走的计划足足在它的脑海里酝酿了好几天。
现在,那条裤腿子成为了它逃走的唯一工具。
晚上,天色黑透,它终于展开了逃走的计划。
首先将裤腿子放在地上,在上面呼呼啦啦撒了一泡尿。
被尿水浇湿的裤腿变得水淋淋的。
追风用牙齿将裤腿叼起,缠在两根钢筋栏杆上,用牙齿叼上两头,拼命地拧。
这个办法人都想不出来,竟然被狼王迎刃而解。
随着裤腿不断收缩,两根栏杆渐渐变得弯曲,中间的缝隙越来越大,最后彻底被掰错位。
钢筋弯曲后,那缝隙绝对可以钻下野狼的身体。
追风就那么从窟窿里钻出来,跳进了警犬饲养场的训练场地。
场地很大,它来回奔跑,寻找突破口。
找到一段低矮的院墙,它四蹄腾空,嗖!顺利逃出饲养场,冲上了大街。
外面就是环城路,上去大马路,它分不清东南西北。
唯一的信念就是找到乔月。
它太想乔月了,只知道姑娘家距离菜市场不远。
可菜市场呢?在哪儿?
接下来,它跟一只没头的苍蝇那样,在都市里乱冲乱撞。
来到一个十字路口,它看不懂红绿灯,直接从马路中间穿了过去。
吱——!咣当!轰隆!汽车司机猛地看到一条大狗经过,赶紧刹车。
因为刹车太快,引起了连环车祸,好几辆汽车当场追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