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风根本不习惯大都市,附近到处是钢筋水泥,到处是泊油路,高楼大厦,乔月居住的小区找不到了。
它从这条大街跑向那条大街,又从这条胡同跑进那条胡同,来回寻找。
虽说是夜晚,大街上的人却很多,特别繁华,到处是夜市,灯红酒绿。
夜市上有不少男女,衣着华丽,还有爱狗的人拉着自己的宠物狗来回溜达。
追风的影子从人群里穿过,瞧谁都像乔月。
发现其中一个女人跟乔月差不多,它上去抱了那人的腿。
陌生女人忽然被一条狗抱上,差点没吓死,立刻吓得尖叫。
“啊——!谁家的死狗!链子也不拴,咬到人咋办?生儿子没吉儿,生闺女没眼儿的!!”
女人只骂这条狗的主人不是东西,没有公德心。
看到她不是乔月,追风很失望,继续寻找,继续来回乱窜。
它在大都市的巷子跟街道上一直转悠到天明,也没看到那个熟悉的小区。
饲养场的饲养员是天明时分发现野狼不见了。
队长到铁笼的旁边一瞅,鼻子几乎没气歪。
狼竟然跑了,钢筋铁笼的栏杆被掰弯,用的竟然是半条裤腿子。
队长还用鼻子在裤腿上嗅嗅,立刻闻到一股狼尿的味道。
“卧槽!这东西应该是狼王,只有狼王才会这么聪明!”
“队长,狼跑出去了,四周哪儿都是人,万一它咬伤市民,咱们可付不起责任啊?”一个同事提醒道。
“对对对,赶紧报警!”队长说。
“报个毛线?咱们就是警员啊。”
“是!那就通知总部,满城搜捕,一定要把那条狼追回来,万一伤害市民,我的职位就保不住了。”
队长慌乱不堪,第一时间给总部打了电话。
总部那边一听,立刻提高警戒,把全城的监控全部打开,一个角落也不放过。
直到上午十点多,终于在一个角落里发现了狼王的踪影。
“报告,目标发现,狼在一家菜市场里!!”
“好,立刻通知打狗队,将狼包围!”
城市里有缉狗大队,主要抓的是野狗。
缉狗大队得到消息,立刻安排几辆车开往菜市场,对追风展开了搜捕。
追风真的迷路了,一直在寻找菜市场。
当初,它跟着王大山的车去了菜市场,然后又跟着王大山找到了乔月。
它觉得只要找到那家菜市场,看到王大山,就一定能联系上乔月。
追风却失算了,几百万人口的大城市,菜市场至少也有几十家,一家跟一家不一样。
它在菜市场里转悠,这头走到那头,那头又走到这头。
饿了就捡拾垃圾跟人们丢弃的菜叶子吃,渴了就喝水沟里的脏水。
总之,找不到乔月它誓不罢休。
市场上人群熙熙攘攘,有男人也有女人,有老人还有孩子。
大家都觉得它是一条被人遗弃的野狗,没人认为它是一条狼。
缉狗大队的人终于来了,从车上跳下,拎着麻醉枪,套狗杆,还带来了电棒。
“狼在哪儿!别放它走了,抓住它!!”几个工作人员奋力一吼,瞬间将追风包围。
追风发现不妙,嘴巴一裂胡子抖动:“嗷呜!”一个纵跃跳起,从那些人的脑袋上飞了过去。
它听了马小冬的话,绝不伤人,更加不会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