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的?”
“不是,但比亲妹妹更亲!”
“喔,你俩感情一定不错,想不想让她活?”
“废话!你敢伤害她一根汗毛,我保证你连根毛都不剩!骨头渣子都丢在这儿!”
马小冬绝不是吓唬他,因为自己有这个本事。
“你去把林家父子弄来,我知道林一飞还没走,用他的头来换你妹妹的命!”
大志开始威胁了,尽管他觉得这样有点卑劣。
但为了活命,卑劣也要做一次。
“你觉得我会答应这个条件吗?”马小冬问。
“当然会答应,林一飞对你来说只不过是外人!麦花姑娘可比你亲妹子都亲啊。”
生死关头,大志竟然一点都不怕,早把生死置之度外,甚至还会开玩笑。
“一句话,你放不放我妹妹?”
“我不放!你能怎么样?我不信你的刀能快过我的刀!!”
大志有把握,在马小冬的刀飞过来以前,让麦花陪葬。
而且他清楚马小冬没那么傻,会用麦花的命来做赌注。
马小冬纠结了,瞧着麦花含泪的双眼,真的很犹豫。
他的柴刀挥在半空中,没有投过去,担心穿透的是女人的身体。
正在这时候,忽然,半空中传来一声呐喊:“爹!把他交给我!”
那是一句童稚的声音,一颗大树上树枝一荡!嗖!竟然落在地上一个男孩。
看到那个男孩,马小冬笑了:“儿子,你来的真是时候。”
这孩子是大宝。
其实大宝一直跟着父亲,但马小冬没有发觉。
斧头山后继有人,除了几个老头子,马小冬,还有一个人可以在原始密林里穿梭自如。
那就是大宝了,因为他从前就是狼王。
大宝落在地上,大志又吓一跳,心说:乖乖,这就是马小冬的儿子?
这塔玛是那个爹生的?真塔玛难看!
他看到大宝一脑袋黄毛,脖子上也是黄毛,手背上同样被黄毛笼罩。
不是这小子穿着衣服,还以为是条狗,或者一条狼。
“不好意思,介绍一下,这是我儿子。”马小冬骄傲地说。
大志上下瞅瞅大宝,哈哈笑了:“马小冬,你确定这是你的种?”
马小冬说:“嗯,错了管换,是不是很帅?这还是夜里鼓捣的,如果换做白天鼓捣的,质量会更好!!”
这话一出,麦花都要笑了。
马小冬的嘴贫,整个斧头山人都知道,可谁也想不到会贫到这种地步。
“马小冬,这是你老婆跟狼或者狗生的吧?怎么瞧都不像你的种!现在dna这么发达,你就没去检测一下,这是不是你亲儿子?”
马小冬说:“是!他生下来可乖巧了,七八个月的时候被狼叼走,在狼群里生活了三四年。喔,他还做过狼王,目前斧头山的狼群看到他,全都俯首帖耳,俯首称臣!”
“瞎说八道!老子对你儿子没兴趣,快回去把林一飞的人头拎过来,我就放了麦花!”
大志懒得跟他废话,今天他跟马小冬说的废话已经够多了。
马小冬却不慌不忙说:“大志,我给你一次机会怎么样?你跟我儿子打一架,只要打得过他,我立刻将林一飞的脑袋拎过来,并且马上放你走,好不好?”
“什么?你让我打一个十来岁的孩子?”
大志觉得马小冬疯了,就这小毛孩子,他一只手能对付二十个。
也不怕老子拍死他,让你马家断子绝孙?